关于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作风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发改局:
按照《x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x发改〔20xx〕234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照《xxx市开展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乡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乡迅速行动,并成立了以乡长xxx为组长,扶贫分管领导xxx为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扶贫办为成员的乡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小组。治理小组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查资料、查账、看现场、访群众的方式对乡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易地扶贫搬迁方面。通过自查,发现我乡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情况存在未及时公布、公示的情况。
(二)电力扶贫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责成相关部门对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及时进行公示。整改时限:6月30日。责任部门:乡财政所、乡扶贫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扶贫资金是“高压线”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细化组织领导措施,确保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强力推进。
(二)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清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