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的自查报告
xxx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的通知》以及x市财监督[20xx]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现将我乡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机构
xxx乡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xxx、xxx、xxx为成员的自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xxx乡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自查的范围和对象
此次自查范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其自查对象:扶贫资金贷款贴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业生产救灾等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专项基金和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且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项目,涵盖了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三、自查的主要内容
自查资金总额4246764元,其中扶贫资金贴息30614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8.12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64.94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81千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20千元;在自查过程中,无违纪现象,政府严格执行预算。为截留、挪用现象,完全兑付到农户手中。通过自查,进一步强化了法制意识,提高了管理水平。加大力度推行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激励约束等科学管理方法,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的监督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强化财政监管的长效机制。
xxx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