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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自查报告

admin 2018-12-04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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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督察工作的通知》(x教秘〔20xx〕86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民办教育总体发展情况
 
目前,我县经审批的民办教育学校仅一所,即xx县首府幼儿园。该园坐落在xx县公园首府小区内,占地12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4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40平方米。开设婴幼班、小班、中班、大班,在园幼儿48名,教职工10人。该园创办于2012年4月,开办资金为60万元人民币,负责人:何*桥,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学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发新政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认真学习宣传,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xxx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后,我县通过网络、电台、会议学习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认真学习,提高社会知晓率。
 
2.建立专项扶持奖励基金,鼓励民办教育发展。我县先后出台了《xx县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办法(试行)》、《xx县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级界定并按照等级分类扶持。办园规模达到3个班以上,办园水平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合格园以上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在园幼儿数分别给予生均每学年300元、200元、150元的补贴。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且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每接收一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每学年补贴200元。20xx年xx县计划生育协会积极争取人口健康基金一万元资助首府幼儿园,帮助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助力托幼机构发展。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不断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每年的开学初、期中、期末,县教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民办教育的消防安全、疾病防控、饮食卫生等规范管理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业务指导与帮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县教育局坚持开展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省市一类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发展与学习指南》,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提高其科学保教水平。
 
三、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发新政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民办教育在用人机制体制上缺乏社会保障措施,在吸纳优秀人才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我县首府幼儿园存在教师学历不达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较少、年龄差距大、工资待遇低等问题,教师变动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的发展和保教质量的提高。
 
2.民办教育缺乏科学管理,档案资料建设意识差,教育科研能力弱。
 
3.对民办教育办学风险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措施和办法。民办学校设立风险基金目的在于民办学校资金链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化解矛盾问题,由于对民办学校财务监管滞后,对民办学校利用回收的办学成本建立风险基金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民办学校抗风险能力还较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用人制度和有关社会保障制度,为民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提供应有的政策扶持与制度保障。加大对民办教育师生依法享有与公办教育师生同等地位和权利的宣传力度,保证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和师生的合法地位和权利。
 
2.加强教育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消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的办学环境。
 
3.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促进民办学校抓管理、重教研、保质量,努力推动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xx县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标签:关于   鼓励   社会   力量   兴办   教育   推进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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