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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admin 2018-12-04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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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3号)的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要求,现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低保制度于建立1997年,保障线标准150元/人/月(两县110元/人/月);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于2006年,保障线标准683元/人/年。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制度统一、保障有别的思路,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20xx年5月起,将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提高到400元/人/月(两县36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提高到2300元/人/年。截至20xx年8月,全市共有14481户困难家庭31463人享受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227.05元;有86087户困难家庭219529人享受到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86.52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一)机制建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执行xxx各项城乡低保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如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xxx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xxx市城乡低保申请审批操作规程》、《浦北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钦南区城乡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钦北区城乡低保工作实施办法》等。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组织实施、管理职能,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对资金进行分配、审核、管理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低保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全部成立了专门的低保管理机构,安排有专门的低保工作人员,并指定局领导分管负责;各镇也指定一名镇领导主抓低保工作,由镇民政助理负责具体抓落实,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分别成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低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转。
 
2、强化对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对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分别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对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由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组成的民政资金联合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各镇开展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民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安心工程”,确保我市民政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3、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指标化考核。从2009年开始,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城乡低保人员补助水平、城乡低保资金筹集等方面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绩效考评和xxx绩效考评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情况。
 
1、加强组织协调领导。为了贯彻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要求,市政府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x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包括金融、保险、证券在内的29个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方针政策的制订并进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社会救助工作的推进情况。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我市下一步开展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配备人员。xxx市编办了20xx年11月2日印发了《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xxx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批复》(钦市编办〔2102〕142号),同意在低保办增挂核对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增核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增核科级领导职数1名。
 
3、搭建xxx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一是我局积极调研、起草xxx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目前草案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为加快我市实施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我局积极筹集资金80万元搭建市一级核对信息处理平台,项目已进行到招标采购环节。
 
(三)规范化管理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一是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审批-公示-发放-公示-监督”的程序进行操作,办理有关手续,做到“直线运作,严格把好七关”。即:低保工作由县区民政局、乡镇、村委直线承担,严把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村委会评议关、张榜公示关、填表上报关、镇级核验关和县区民政局审批关。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县区低保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纸质档案管理,及时将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输入电脑进行信息化管理。
 
2、积极实践跨部门信息核对工作。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全市范围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目前与公安部门的户籍机构、人守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比对工作。民政部门每一季度将低保家庭人员信息和公安户籍部门进行比对,根据公安户籍部门的家庭人员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低保家庭人员名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靠自身劳动维护生活,人社部门优先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找工作,免费为他们进行职业培训。
 
3、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低保工作透明公开。全市城乡低保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化、资金筹措制度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一是定期开展城乡低保排查工作,调查了解保障对象的生活状况,对应纳入而未纳入低保的群众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已享受保障待遇的对象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及时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实现动态管理。据统计,20xx年城市低保对象全年累计退出3662人,新增1614人;农村低保对象全年累计退出20066人,新增17418人。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按xxx要求,从20xx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4元增加到每人每月84元,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205元。通过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进一步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
 
4、按照国发[20xx]45号的文件要求,各县区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5、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监督举报措施。在镇、村一级设立城乡低保公示牌,公开享受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公开低保对象的姓名、享受的低保金额、困难原因、享受时间,同时也公布各县区级监察局、民政局的举报监督电话和信访地址,方便群众监督。
 
6、我市于20xx年10月出台了《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等5个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xx〕145号),建立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救助标准科学调整机制。
 
7、城乡低保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情况。我局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沟通作用,制定制度与相关部门政策有效衔接。如对《xxx市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中的农村低保户,在发放低保救助金时给予10%的重点照顾,倡导全社会计划生育;与市卫生局出台《xxx市农村参合儿童“两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从而免去了农村病患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使患儿及时得到救治。
 
(四)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1、积极筹措落实低保资金。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积极筹集低保资金。各级财政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筹措低保资金。20xx年,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30701万元(其中中央、xxx补助30221万元、县区配套480万元)。
 
2、完善资金拨付机制。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资金分配、拨付办法和拨付程序,在规定时限将上级补助的城乡低保资金拨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民政部门确定城乡低保资金用款计划,按时将城乡低保资金划入民政局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我市城乡低保资金都由各银行、信用社根据低保管理中心提供的低保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按月将低保金存入低保对象银行账户,低保对象凭银行存折领取低保金,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一是严格执行《xxxxxxxxx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城乡低保资金财务管理,对城乡低保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帐表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二是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低保金发放办法、资金监管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确保低保资金按照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程序使用。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同时自觉接受和配合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等现象,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款专用。
 
4、城乡低保资金支出进度。20xx年我市共筹集城乡低保资金30701万元,支出低保金32886万元。
 
5、我市不存在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偏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偏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实施方案》中对临时补贴标准制定了科学计算方法。
 
(五)工作保障情况。
 
1、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加大了对村级、社区干部的低保政策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干部把握政策的能力。7月份,由各县区牵头组织各镇(场)、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办主任以及村(居)委会干部共1200多人,举办了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对从事民政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业务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宣传低保政策,使之深入人心。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印发政策资料、制作民政政策宣传栏、民政网站宣传、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活动,将低保政策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民政局还精心编印了《钦南区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xxx港区城市低保政策明白纸》、《致港区城乡低保户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汇集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等工作实施细则、办法及制度。统一制作了一批民政宣传牌发放到各镇(场)、街道已经村(居)委会,公布民政各项政策、民政对象救助情况以及监督举报电话,以此提高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2、积极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各县区已全部使用城乡低保信息系统软件,实现城乡低保申请审批信息化处理,低保家庭成员信息可以进行网络化查询。
 
3、落实低保工作经费。20xx年,市县财政将民政部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共安排工作经费284.2万元(其中市财政25万元,县区财政259.2万元)重点保障基层工作的需要,保证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20xx年市级财政还下拨20万元核对工作经费,用于补助县区开展核对工作。
 
三、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城乡低保资金滚存结余较大,资金利用率偏低,难以充分发挥城乡低保资金的效益。二是个别镇、村工作人员人手不足,业务素质不高,完成工作任务质量不一,存在调查不够细致,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积极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早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严把低保对象的入口关、认定关和监督关,确保低保工作的阳光高效运行,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密切关注物价上涨的态势,及时启动物价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了让低保工作人员更加谙熟城乡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城乡低保政策,计划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线为契机,开展xxx市城乡低保规范宣传月活动。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印发政策资料、短信平台、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把城乡低保政策亮给群众,把城乡低保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核查、抽查、督查力度,防止优亲厚友,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发生,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和效率。
 
五、意见建议:一是建议改善低保工作人员待遇。当前镇(街道)低保工作人手不足的现象十分突出,要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低保工作质量,必须改善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待遇。建议参照计生工作的做法,为低保工作人员增加适当的补助,做到责、权、利基本一致,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二是建议理顺机构关系,解决民政办依法行政问题。第一次机构改革,我市镇级民政办机构被撤销了,但直到现在,困难群众办事仍然使用民政办的公章,存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xxx市民政局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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