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自查报告
根据x人社函下发的《关于转发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实际,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自查清理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在岗人员27人,退休人员2人,通过对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形式的“吃空饷”问题,同时,我局已对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和“吃空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社局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内容。全体职工干部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 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离岗人员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管理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正常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我局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接受监督,阳光操作。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自查自纠工作结果
我局通过自查自纠,实行工作分工,深入到干部职工中了解情况,结果如下:
1、我局没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如未批退养占编领金人员,未批长期病假不上班人员,未批停薪保职人员,无故不在岗人员,职务改任不在岗人员。
2、我局没有离岗占编,伪编骗金以及已退休死亡不办理注销手续人员。
3、我局没有其他形式“吃空饷”的现象。如因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的原因,按照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等问题均未出现。
xx区市政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