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关于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明电【20xx】8号《关于对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党委20xx年以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至20xx年底,全乡共有党员532名,其中农村党员413名,20xx年完成党费收缴12403元。至20xx年底,全乡共有党员535名,其中农村党员424名,20xx年完成党费收缴12422元。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办法
(一)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在党费收缴上严格按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省、市组织部的具体要求,每年年初都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确保党费收缴不出现“跑、冒、滴、漏”情况。各支部都能按照年初核定的基本及时上交,未有长期不交纳党费的支部。
2、在党费管理工作上做到了规范操作。实行了党费收缴专人负责制,建立了会计专帐,所收下属支部党费全部开据了正式收据,所收的党费全部都及时上缴至部里的党费专用帐户。各支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台帐,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时进行了认真登记,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完备。
(二)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两年来,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们发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个体、经商、务工的农村党员党费基数比较难认定,目前相当部分参照农村普通党员标准执行;二是极个别党员和党支部不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四、改进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加大党费缴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