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款使用的自查报告
xxx县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将xxx乡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款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71亩,年新一轮退耕还林560亩。
二、自查内容
(一)政策执行情况
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落实情况,年至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均按照设计的图纸、面积、树种,全面圆满完成造林任务及面积分解到户工作,年及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均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资金管理情况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兑现情况,退耕还林种苗款的使用: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苗木拨款1413元,未报账,现已要求村和专合社及时报账,财政结存1413元,年退耕还林苗木款168000元,已拨款168000元,财政结存0元。
根据中央预算外投资管理办法及xxx县财政局的建议要求,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费补助采取了将种苗费划拨到乡财政所,按照乡包干、相关村组统筹使用的原则,实行报账制支付方式,我乡检查没有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变相套取或骗取种苗造林费补助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及变更资金用途,不存在干部职工变相参与种苗供应或指定供应商等违纪违规使用种苗费的现象。
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