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x管发[xx]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人民政府
20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