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2019年效能监察责任制自查报告
县水务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扎实工作,使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现根据弥办发(XX)8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县XX年度效能监察责任书》进行全面、
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目标责任,进行逐条自查,现归纳如下:
1、依法履职,按照管理事项及时制定措施,作出决定,本单位按照行政许可规定收取水资源费;对已建、在建、立项准备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达到质量要求及取得预期效果。
2、依法公开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做到办事公开。按季度进行政务公开,总结本单位上一季度完成的重点工作情况及下季度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对已建、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各项水利工程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党政领导、一般干部职工做到了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现象。
4、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5、领导带头做到了作风深入扎实、深入局属各单位、各乡镇供水地、病险水库,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多于60天,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及资金扶持。
6、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方面的制度,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管理并取得良好效果。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闲聊的人少了,看书学习钻研业务的人多了。
7、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工作运转协调、有序、规范。
8、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自觉挂牌上岗、实行ab角制,保持政令畅通。
二、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自评109分。
将加分情况和工作创新方面分别作如下说明:
(一)加分情况:在自评100分的基础上,加上限分10分,现作如下说明:
1、(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于XX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示范县”。加4分。(2)本单位荣获“全省XX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称号。加3分。
2、XX年“党建经济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为一等奖。加1分。
3、工作有一定创新,加2分。(1)及时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印发到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机关干部职工手中,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县行政机关推行四项制度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上得到口头表扬并向全县推行;(2)超前向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水务所推开效能监察工作。在没有接到县级通知的情况下,局效能监察办公室积极向各乡镇水务所、局属各单位提出推行“三项制度”,并将材料上报局效能监察办,此超前做法得到年中县“四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组表扬。
三、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面向全系统学习宣传“四项制度”的力度不够;在面向全系统推行“四项制度”的深度方面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面向全系统抓好“四项制度”的宣传学习,对内抓学习,对外抓宣传。
2、继续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水务所、局属各单位的专项督察、抽查力度,做到事事有落实。3、严格各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严格奖惩激励机制,挖掘干部职工的内在潜力、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为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使我县水利建设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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