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市商务局“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桂林市纪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 “三公”经费清理检查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市财预[XX]30号)要求,我局对XX年及XX年1—6月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一)公款出国(境)费。XX年和XX年我局没有出国(境)预算,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为零。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XX年和XX年我局无车辆购置预算,此项费用为零。XX年我局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实际支出25万元,比XX年实际支出34.96万元下降了28.49 %;XX年1—6月实际支出8.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58 %。(商务监察支队XX年车辆维护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实际支出6.4万元,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11万元,今年上半年实际支出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6.67%)。
(三)公务接待费用。XX年我局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万元,比XX年实际支出13.77万元下降了17.86%;XX年1—6月公务接待费0.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5.44 %。(商务监察支队XX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4.6万元,XX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8万元,下降50%)。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严格把关。为有效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我局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把“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良好风气,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及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各项规定,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在“三公经费”问题上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先后对《桂林市商务局车辆管理办法》、《 桂林市商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严格实行预先审核制度,从制度上规范 “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凭卡定点加油、统一保险、统一调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封存等规定;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没有发生超标准配备车辆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和公车入私户行为。
二是落实公务接待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规定,XX年修改完善了《桂林市商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实行预先报告审批制度,由相关业务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规定标准统一安排、统一结算,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问题。XX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
(三)、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我局提出了六项强化措施。
1、规范财务管理。各项经费开支认真落实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按年度预算安排实施;遵循厉行节约、先审批后开支原则,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2、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参加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培训和考察,必须提供相关文件、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参加,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3、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局机关会议室,尽可能减少到宾馆饭店开会。
4、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坚持公车集中停放,严禁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及行驶里程数与加油量相结合的登记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加油等行为。
5、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预先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6、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实行定点采购。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局XX年及XX年1—6月“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