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为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城区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城区发改、环保、经信、住建、监察、工商、公安、科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节能减排整体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落实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即:节能减排办公室、节能办公室和减排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工作结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城区政府先后印发了《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西乡塘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有效推动城区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我城区根据南宁市下达的任务及时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各工业企业,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责任和措施。城区环保局制定了《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把减排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将削减任务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企业,明确责任,确保完成。 (三)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注重监管,增强实效。市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局及时与辖区两家耗能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节能任务细分到辖区各个规模以上企业,明确了任务、责任和措施。为确保完成“xxx”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城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多次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督促和安排全城区节能和减排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各行业不同时期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定期监督、监测和检查。 (四)认真做好辖区企业计划用电工作。认真贯彻《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用电保障生活生产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南府办[]141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南宁市西乡塘区加强计划用电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我城区计划用电、优化用电、节约用电工作。城区组织辖区企业召开会议,对9月份限电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企业严格按计划指标用电,对不执行用电指标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从9月12日启动的“限二开五”错避峰用电预案,对辖区内各的207家企业单位进行限停电,取得良好节能效果。(五)积极制定和实施工业节能工作方案。每年年初,我们根据市里下达的节能目标,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到辖区内各镇、街道办事处及规模以上企业,要求层层分解,级级落实。,我城区制定了《西乡塘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安排》、《西乡塘区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指导全城区的工业节能工作;制订了《西乡塘区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制定了《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工业节能工作意见》、《西乡塘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有效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我城区按照《南宁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要点》(南工信资源[]3号)和《关于印发坚决完成“xxx”工业节能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工信资源[]21号)等文件,组织辖区内企业实施全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今年及“xxx”工业节能降耗任务的完成。(六)严控新上“两高”项目,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对城区新、改、扩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目录,各项目镇区规划必须符合南宁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城区发改、经信、环保、住建等部门在审批项目时严把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从源头上控制新高耗能项目和新的高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对违法违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均依法查处。
为在源头控制“两高”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按照市里出台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经资源[]19号)。起,我城区严格执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能源审查的规定,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项目节能登记管理。(七)坚定信心,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加大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按照城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摸底调查工作,深入基层,掌据第一手资料,组织企业填报淘汰计划。五年来,按照南宁市下达我城区“xxx”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水泥5万吨、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城区政府及时下文取缔关停了15家非法砖厂,关停了5家不符合产能政策造纸厂,3家淀粉厂,现已全面完成“xxx”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八)认真抓好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五年来,城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了淀粉企业治污工程减排整治、造纸企业污染专项整治、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整治工作等污染物整治专项治理工作,有7家淀粉厂,1家造纸厂及5家卫生院通过技改及污染物排放处理设施建设达到了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九)引导服务,全面完成清洁生产指标任务我城区的清洁生产工作在市工信委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正确引导,积极服务,不断强化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努力推动我城区清洁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水煤浆洁净煤燃料。我城区水煤浆锅炉推广工作在原有广西南宁市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南宁市青岛啤酒有限公司20吨水煤浆锅炉项目全面竣工并验收,较好地解决了传统燃煤锅炉燃烧不完全的问题,提高燃料利用率,促进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另外,加大对淀粉企业整治力度,我城区的7家淀粉厂充分利用废水厌氧过程中产生的沼气,将沼气作为锅炉燃料,减少用煤约40-60%,如坛洛淀粉厂节约用煤约为60%,其他淀粉厂节约用煤量也在40%以上,大大地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十)切实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我城区按照市经委的部署,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并对辖区内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源审计培训,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摸清企业家底,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使城区内的重点用能企业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辖区内的4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编写工作都已进入尾声或完成。(十一)狠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节能降耗的主体作用。我城区的市重点耗能企业有2家,分别是华润水泥(南宁)公司、南宁市金龙实业有限公司,我城区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城区重点用能大户节能降耗工作,重点用能企业的用煤量占我城区总煤量的93%,抓好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可得良好而直接的效果。全年两个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目标情况良好,都能完成市里下达的用煤量节能任务。(十二)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以城市居民用户、学校、医院、宾馆等公用设施照明系统改造、办公楼照明系统改造、工厂照明系统改造为重点,加强宣传,增加服务意识,城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解决推广服务商、办事处、用户的各种问题。在我城区销售各种高效照明产品达22.3万支,超额完成南宁市下达我城区10万支推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