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严肃党的纪律,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为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打牢基础,根据碑组发[5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近两年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
为了严格掌握党员党费的缴纳基数,街道党工委指定专人对有固定收入党员的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并根据不同基数交纳的比例,计算出每月该交纳的数值,即按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对因工资调整的党员同志,能按调整工资当月的实际重新核算标准,一般情况下都能做到自愿、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收取时也能严格执行收交的比例标准。对收缴的党费也能按要求比例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坚持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对党费的收缴我们始终坚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并让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专项核算和管理,独立开户存放,能按要求存入中国建设银行。把党费的利息能看作党费收入的一部分,没有挪作他用的现象。2年来没有出现挪用党费或把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无论是收缴,还是使用都能坚持相应的原则、制度。
三、严格党费使用范围和审批制度
2年来,在党费的使用方面,我们始终能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节约使用。在党费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党费的使用范围即: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截止11月底党费总收入(含利息)为10078.56元,总支出为6298元(其中购书1260元、上交区委组织部5038元)实际结余3780.56元.累计结存16538.60元。12月订《中国监察》14份1528.80,订《当代陕西》3684.00元。12月至5月8日,实际收入5641.30元,支出5212.80元,结余428.50元,累计结存16967.10元。由于收缴党费同志工作变动,街道党工委对账目进行了核对,在党工委副书记的监督下进行了交接。
通过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自查,未发现有违反规定和原则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