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结合实际,特制订我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和监察法。通过党校课堂、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形成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情况的检查通报,确保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
(二)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由校纪委负责、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由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由校纪委负责,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由校工会负责,开展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观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系列以案说纪短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工会、各分党委、党总支)
(三)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四)广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单位通过廉政宣传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树立廉洁意识,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
(五)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观看省纪委监委打造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研究所作用,积极对我校廉政建设进行规律性探索,推进廉政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组织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教风学风。(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各分党委、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本单位的“宣教月”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聚焦主题,广泛宣传。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要创新方式、创新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让宣传教育活动接地气、聚人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各负其责,保证效果。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纪委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学校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15日前将总结网上报送至纪委网站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