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6 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发厅函﹝2018﹞x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基教﹝2018﹞x号)、xx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为确保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抓好学校开学常规工作、德育教育工作、安全卫生工作、规范教育收费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xx区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xx
二、督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 8日—3月 12日)
按照xx区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通知要求,各学校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常规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及时逐项解决,学校根据督查评分表填写自评得分,并撰写开学工作自查报告。将评分表、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交督查组,电子文档传督导室邮箱:xx
(建议报告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开学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与亮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工作建议)
(二)督查阶段(3月13日—3月16日)
区教育局组成五个督查小组到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学校全面督导检查。依据督查评分表要求评分,各小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填写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撰写本组的督导检查报告(建议报告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督查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与亮点、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工作建议)。
三、督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四、督查内容
学校开学常规工作,安全卫生、德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收费等)、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情况、学籍管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生档案(名册、资助情况等)等。
五、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访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督查工作。要认真审核相关文件、数据、收集整理资料,以便督导组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各学校要按督查内容如实填写好自评表、撰写自查报告,待督查组到学校督查时交给督查组。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学校督查,掌握真实情况。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同时,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三)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的要求:于3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组开学工作督查评分表、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督查报告纸质材料交教育督导室410室黄冠辉副主任处,将评分表、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督查报告电子文档传督导室邮箱:xx联系电话:xx
(四)教育督导部门以适当形式公开督查结果。
(五)督查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以及调整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作为校长绩效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