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7〕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17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附件:杨陵区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