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方志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工作实际出发,专门制定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一、加强经费管理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2.严格控制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3.严格公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严格因公出差管理
8.严格执行因公出差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因公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9.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三、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2.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3.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试用公车。
四、精简勤俭办会
1.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
2.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3.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
五、节约办公资源
1.节约集约利用办公资源,提高办公用房、水、电、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杜绝浪费行为。
2.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节约购置资金。
3.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