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州教体局党组研究,定于2月22日至2月24日对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做好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中职学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三爱”(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三节”( 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食堂就餐环境。校(园)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校(园)“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学校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校(园)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园)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7.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督查要求
(一)全面自查。2月27日至3月3日,教育部将派出专项督导组抽取我省1—2个市州进行实地督导,每个市州抽取学校不少于6所,督导学校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各县市和各校(园)要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县市教体局、教育督导部门领导干部带队督导,重点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自查报告要涵盖重点内容涉及的5个方面17项工作情况,于2月24日前报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州教体局,自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困难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二)重点抽查。每个督查组由3至4人组成,必须深入6至10所学校开展督查,做到村小、中心完小、九年制、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全覆盖,根据各学段特点确定督查重点;每个县市须查1至2所幼儿园。
(三)加强反馈。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深入校(园),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校(园)和县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令及时排除。督查结束后,要向学校和县市教体局进行情况反馈,推介典型经验,找出问题,各督查小组于3月3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联系人:朱x ,电话:xx,电子邮箱:xx
三、人员安排
3个督查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吴xx
成 员:罗xx 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县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xx
成 员:何xx
督查单位:xx市 xx县 xx县 州直学校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向xx
成 员:朱xx
督查单位:xx县 xx县 xx民中 州民族实验小学
xx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