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公务员法 争做新时代优秀标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专题辅导党课
(2019年1月3日)
同志们:
2019年元旦假期刚过,在此先向大家道声新年好!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就在新年前夕,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20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是与我们每位公务员都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此次新公务员法的重磅出炉,对于我们每一名公务员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今天,就让我们以专题党课的形式来共同学习一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主要从公务员法的地位和作用、修订的背景和原因、修订的主要原则、主要修订内容、重大亮点、贯彻落实要求等六个方面作一初步讲解。
一、公务员法的地位和作用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公务员法为主体,先后制定涵盖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回避、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申诉、聘任等30多个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公务员的进入退出机制、教育培训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从源头上确保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经历、专业、学历结构得到极大优化。与2006年相比,2017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由43%提高到71.9%;35岁以下的比例由25.6%提高到27.8%;女性的比例由22.8%提高到26.5%。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持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突出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专业能力培训,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重要法规制度。大力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科技人文知识等方面培训。持续推进公务员交流工作,积极选派公务员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加大对口援派干部工作力度,公务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
二、修订公务员法的背景和原因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公务员法的一些规定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需要与时俱进地加以修订完善。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在公务员法中予以体现。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领导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务员工作的领导、党管干部原则等要求进一步体现到公务员法具体规定中。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需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制度设计切实可行,已经具备在全国范围推开的条件。同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分类管理、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等深入推进,这些改革成果也需要通过修订公务员法进一步加以巩固。四是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公务员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需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三、修订新公务员法的主要原则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文语言凝练,内涵丰富,修订工作充分体现了“五个有机统一”。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和强化政治标准的有机统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等内容,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中,增加了“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条件;在考核中增写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在必须遵守的纪律中,明确了“不得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修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与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到各级组织部门相互衔接。下一步,公务员法的制度支持和体制机制的协调整合,将为建设高素质执政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二是突出党的理论创新与公务员法核心理念的有机统一。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时是“好公务员”的标准;写入“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了公务员的任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从录用条件、职级设置、监督管理,无不体现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实现了思想的“接轨”。
三是突出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有机统一。没有离开义务的权利,更没有脱离权利的义务。将原公务员九条权利修订为八条,但内涵更加丰富完善,提出四个忠于要求: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提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立足于国家、社会、个人的层面,把公务员义务全面化具体化,与新时代的形势任务相统一,与享有的权利相统一。
四是突出推进伟大事业的需要与职务、职级、级别设置的有机统一。取消了“非领导职务”序列,修订为“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为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为推进伟大事业提供了制度保障。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没有设置副巡视员、副调研员、副主任科员的职级。
五是突出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的有机统一。考核上增加了“专项考核”,必须遵守的纪律上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的内容。在奖励上仍然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增加了监督的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增加了公务员“按规定请示报告团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工资福利保险一章中,增加了享受“住房、交通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的内容。
四、新公务员法的主要修订之处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与此相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将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和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五、新公务员法的几处亮点
此次修订后的新公务员法可以说是亮点纷呈,在我看来,至少有三大亮点与我们关系密切。
亮点一:非领导职务改革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亮点二:可发加班补助
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亮点三: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六、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几点要求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公务员法的修订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正式实施前需要有一个阶段集中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取得成效;二是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明确在地方机构改革到位后再施行公务员法更为稳妥;三是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实施,最主要的是在全国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正式实施前要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和规定,抓好人员政策学习培训等,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公务员法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公务员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公务员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以及党校的教学计划,把学习公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促使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践行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务员法。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上就是我今天带领大家学习的全部内容,由于学悟不深、水平有限,讲的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