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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admin 2020-06-23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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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年,我局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心任务, 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总体思路,夯实各环节、各方面的责任,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着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全县食品药品市场平稳有序,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人事秘书股、法规监督与执法稽查股(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股、食品和餐饮服务监管股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共5个职能股室。下设“三局一中心”(即**县食品稽查局、**县药品稽查局、**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1个城区监管所。      

 

**县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19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1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917户(食品批发商57户,农贸市场3个、超市4个、食杂店个644个、食品小销售店194个、流通环节流动小摊点15个),餐饮服务单位324,食品加工小作坊57户。酒类零售备案登记620户。有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37家(其中医疗卫生单位25家,涉药村卫生所70户,个体诊所17户,零售药店25家),化妆品经营单位69户。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1.落实目标责任制。317日,县政府主持召开了**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与15个乡镇签定了《**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15个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会上,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监管任务、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靠实了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324日,县局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会,分别与直属单位和乡镇监管所签订了**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靠实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4月份,县局分层次召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暨约谈会,分别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书》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约谈记录》,全面落实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2.建立能力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等工作内容,强力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已成功创建10个省级规范化所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剩余王咀子监管所、乔河监管所的省级规范化食药监所的创建任务,硬件设施实现了“十个一”标准(每所一台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话、一套快检设备、每人一台计算机、办公桌椅、执法记录仪),切实为食品药品安全建立起基层“哨所”。

 

3.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根据我县实际,今年我们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包乡”责任制,由15名科级干部每人包抓一个乡镇,做到了责任靠前、指挥靠前、监管靠前,真正实现了工作下移、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的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工作的有效衔接。在日常市场监管上,我们建立了企业单位诚信档案,对企业单位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信息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人员变动重新细化调整“三级”监管网络,采取以店为主、分户监管、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突出监管重点,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1.食品生产加工监管。一是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我县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1户(目前暂时停产2户),全部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生产灌装等环节的基础数据,做到数据统计准确可靠。二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规范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各类台账记录17本,并按要求规定装订,留存备查。三是针对桶装饮用水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对全县9户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责任约谈,并聘请市上专业人员对9户桶装水生产企业检验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全县桶装水生产企业水质进一步提高,消除了安全隐患。四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每季度上报一次自查整改情况,重点把好食品原料入口关,质量关和出厂检验关,彻底消除食品源头安全隐患。五是重点围绕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和周围环境卫生条件、人员的健康体检、食品加工原料的采购、生产工艺操作流程、产品标识、出厂检验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上半年共巡查食品生产企业42户次,下发意见书19份,责令整改3户。六是在生产企业扎实开展“亮剑行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出厂检验、桶装水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整治,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有了一定好转,食品生产企业遵章守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加强。七是以《**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采取“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措施,对凉皮、卤肉、榨油坊、馒头、烤饼、面条店等进行了专项治理,对符合条件已验收发证,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截至目前,立案查处2起,罚没款0.105万元。

 

2.食品流通领域监管。按照“六先六后”(先规范批发企业后规范零售商,先规范大户后规范小户,先规范市场后规范零散食品经营户,先整治人群密集的重点区域后规范边远区域,先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后规范有照经营户,先规范市场主体后规范商品)的原则,分类指导、分别规范,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一是要求各经营户制定《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等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并要求将制度全部上墙。二是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实行分区分类销售管理,统一设立了转基因食品专区、幼儿配方奶粉专区、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和保健食品专区,并有明显的食品销售标识标签。三是加强散装食品的监督管理,统一印制了散装食品标识标签,明示食品产地、生产日期、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等重要食品质量信息,做到了离地离墙和规范贮存销售。四是抓好食品配送车辆及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工作。积极开展食品配送车辆及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工作,要求食品经营者要保证食品送货车专车专用,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车厢干净清洁,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等设备安全无害,满足运输食品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截至目前,共备案食品配送车辆38辆,食品仓储场所49处。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了“两节”期间、农村食品市场、天津静海区独流镇假调料、“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市场、食用盐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87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门店1836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200公斤,查办案件54起,罚没款2.52万元。

 

3.餐饮服务领域监管。坚持“小摊小贩抓规范、中小餐饮抓卫生、中型餐饮抓提高”的原则,以整治卫生状况为突破口,加大对酒店、餐厅、饮食摊点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餐饮服务企业大力开展以“点菜配菜合理化、节俭惜福”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引领了社会新风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业洗消保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餐饮后堂卫生状况,有效整治了索证索票不全、台账记录不完整、生熟荤素混放、保洁消毒不到位等问题,提升了餐饮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280余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7份,立案查处37起,罚款8.323万元。四是抓好重点部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把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景区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的监管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强对其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加工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和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切实消除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五是抓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坚持在重大活动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活动中指派专业人员深入接待单位现场监督检测的办法,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今年以来,共完成省委林铎书记**调研期间、庆阳市委赴南梁举行“缅怀革命英烈”纪念活动期间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2次。六是采取培训约谈、停业整改等措施,扎实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并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使用清洁能源纳入了食品经营许可前置审查条件,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截至目前,有108户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作,91户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4.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将“明厨亮灶”改造工程、 “电子追溯”平台的应用、“透明仓储”、“透明车间”创建、记分管理等工作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实行“智慧”监管。截至目前,透明车间实施17家,实施率80.9%;透明仓储实施33家,实施率66%;餐饮“明厨亮灶”改造285户,明厨亮灶实施率达81%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应用率达100%;全县21个食品溯源机开机使用率达到100%;对136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了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监管痕迹化率和记分管理率均达到了100%。  

 

5.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我们在完善行政监管机构的同时,狠抓了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在各基层食药所均设立了食品快速检测室,配备了快检箱,并能积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按照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县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工作计划》,明确了抽验重点品种、时间计划要求,制定了快速检测目标、检测重点和项目,并对各乡镇监管所下达了快检任务,要求其按月完成。目前,已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9批次,快检3300余批次。

 

(三)强化监管措施,保障药械化妆品质量。

 

1.全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药械监管模式。为了全面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管理,杜绝假劣药品流入,我县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指导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统一建立了7个记录、11种档案,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全部配备了阴凉柜或设置了阴凉区,确保了药品从采购、收货、验收、贮存、陈列、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同时指导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统一建立了药械安全风险评估公示牌,每季度公开风险评估信息。

 

2.全力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流通使用环节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验。目前自行组织完成地方监督医疗器械抽验2批次,占任务的100%;完成地方药品监督抽验5个批次,占任务的50%;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3个批次,占任务的100%;完成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1个批次,占任务的100%;配合市局完成评价性抽验52个批次。

 

3.开展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按照省、市局关于加强药物滥用及药械不良反应和事件的报告监测工作要求,结合县域特点,我们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符合自己实际的药物滥用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药物滥用和不良反应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可操作的措施,今年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目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6份,占任务的54%;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2份,占任务的55%

 

4.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加大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严格落实“五专”管理,确保了特药安全。

 

5.加强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积分制度,建立不良行为积分卡和诚信档案,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诚信档案建档率、企业质量诚信评价覆盖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率均达到100%

 

6.加强化妆品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定期自查等制度,加大批发市场、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7.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为了巩固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成果,集中解决药店认证后出现的滑坡现象,我县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跟踪检查,提升了药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理念,落实了药械系统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抓好药品市场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药品稽查局牵头负责,全面开展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无菌制剂、冷链管理高风险品种、低温冷藏药品运输储存、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40余人次,查办药械案件18起,罚款2.969万元。

 

(四)加大宣传培训,营造食品药品监管良好氛围。一是明确“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结合重大节日,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资料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读本2400余本,悬挂宣传横幅10条,摆放宣传展板20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政务新媒体的普及,积极开通了“**食药”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及头条号客户端,通过发送手机短消息及微博、微信、客户端信息等方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截至目前,共发送宣传信息180余条。三是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类别、分批对全县食药监管人员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22场次,培训人员4000余人次。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食品药品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按照国家许可标准,采取“三不放过”(硬件设施不达标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责令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指导整改。今年上半年,已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20个、《健康证》1780个、《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42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4个。

 

2.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查、办、审”三分离制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上半年共办理违法案件111起,罚款13.92万元(乡所办案58起,罚款7.366万元,实现了乡所办案零突破),办案和罚款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同时,落实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制度,按照“谁办理谁录入”的原则,在结案后7日内将所办结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案件录入率达到100%

 

3.规范投诉举报工作。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规范投诉举报程序,及时办理受理和上级批转的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20起,受理20起,已办结20起,投诉举报处置回复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本部门积极作为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县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距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新进人员多,专业人才缺乏。机构改革至今,全系统共调入人员59人,食品药品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共9人,仅占总数的9.3%,基层监管力量更是相对薄弱,监管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监管环节多,监管力量不足。食品药品监管涵盖餐饮、流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单位食堂、医疗机构、药店、化妆品等行业和领域,监管对象总计2145户,监管人员的不足,严重地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监管经费不足,部分工作进展缓慢。由于今年检测经费、执法办案经费、公共监管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导致食品抽检等工作未能有效及时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乡镇、村(社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协调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落实到位,发挥作用,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在巩固往年已经建成的乡镇规范化监管所的建设成果上,继续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完成剩余5个基层监管所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整体形象。

 

三是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在行政许可上,强化许可质量,提升服务实效,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全县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查处力度,逐步实现“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的目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境和非法添加整治工作,继续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竞争优势的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提升食品经营水平。在食品流通环节上,批发企业抓电子追溯、仓储环境,零售企业抓索票索证、分类摆放、环境卫生、过期食品下架退市,确保电子监管率达到60%以上。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大型餐饮抓提升、中小餐饮抓卫生,继续推广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继续加强对中小餐饮后堂油烟污染的治理,确保油烟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标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上,进一步强化药品电子“核注核销”工作,认真实施零售药店电子便民查询工程。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继续开展药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套用批号、夸大宣传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的专项检查,严打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将食品药品安全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监管任务要求,合理确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快检、抽验计划,保障抽验覆盖面。有针对性的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和**省“四小”条例的学习宣传,在现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作用,拓宽社会宣传层面。同时,采取约谈的方式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是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县委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反“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现场核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坚持履职尽责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引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执法、廉洁用权,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人员“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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