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室建立申请报告
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及《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结合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为科学、规范和高质量地建好心理辅导室,并且依据我校的自身特点,配备以下相关设施及人员的安排,特此申请,望领导予以批准。
一、心理辅导室的建立及配备
1、名称:“阳光驿站”心理辅导室
2、地点:卫生室对面数学器材室并用(或卫生室隔开使用)
3、配备简单设施:
电脑一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资料柜一个、单座沙发两个,小圆桌一张、宣传标语两幅、美术作品四幅,窗帘、来信咨询信箱一个、团体辅导室一间(或与年级活动室并用)等简单设施。
4、配备人员情况:
七、八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老师负责课程
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一名(如有可能再发展一名兼职教师)
杨娜、关晓菊。
二、做好心理辅导室的宣传工作
利用校园广播、海报、各班发放通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大力宣传心理辅导室的功能,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心理辅导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由班主任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收集工作,每位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整理备案,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心理社团
在以心理辅导室为中心的支配下,各班选拔出心理委员,要责任心强,有爱心,热心助人,性格活泼开朗,适合做学生思想工作,并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这样的一批队伍成为心理社团成员。
五、团体辅导室的建立
每次辅导兼职教师发放海报,海报将本次辅导主题鲜明介绍给学生,学生进行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达到6人以上可以顺利进行辅导(辅导内容包括青春期的困惑、男女生交往、同学间交往、师生交往,家长与孩子交往等)。
六、辅导时间
上班期间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6:20---7:20(一个小时)
七、其他咨询时间:
qq咨询时间:不定期上线咨询,不上线不咨询,但必须是来访过的学生可以继续做咨询。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