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大会召开请示
总结大会的召开并不意味着总社的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下文是总结大会召开请示,欢迎阅读!
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根据岳群办发〔20XX〕111号关于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在县第四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阿其克乡中学严格按照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在建章立制和落实整改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突出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根据《关于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岳群办发〔20XX〕111号)文件精神,经阿其克乡中学党支部研究决定,拟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群众路线工作总结会。
专此请示
县委活动办:
按照县委活动办《关于认真做好建议实践活动总结和测评工作的通知》(水群组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会前工作已准备完善,拟定于10月24日上午10:30召开保华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一)会议时间:拟定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保华镇大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会议由党委书记范义同志主持,议程有三项:
1、党委书记范义作总结讲话;
2、第五督导组组长黄佑学讲话,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要求;
3、进行民主评议。
三、参会人员
(一)县委第五督导组全体人员;
(二)保华镇全体干部职工;
(三)“两代表一委员”;
(四)各村支书
(五)群众代表;
(五)服务对象;
当否,请批示。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沅群办发〔20XX〕43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准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各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基本就绪,经局党组研究、市委第12督导组同意,拟定于10月24日召开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24日
地点:市督查局会议室(市治大院1118室)
二、参会人员
(一)第12督导组成员
(二)市督查局全体机关干部、群众代表
三、会议议程
1、文志红作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2、督导组组长对民主评议工作提明确要求。
3、进行民主评议。
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红同志主持。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