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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支教支队管理规范

admin 2020-04-29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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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支教支队管理规范

为保障本实习支队所有队员安全并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爱国荣校,依法执教

(一)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实习观、教育观、荣辱观。

(二)以“怀天下求真知”为己任,以“传道、授业、解惑”为目标,以为母校增光添彩为动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为做好顶岗实习工作而不懈努力。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支队,关心同学,建立高度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健康心理。

第二条  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一)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对学生严格要求,因材施教,诲人不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组织学生进行课外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证学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严禁员工组织或教唆学生参与任何违法组织,不许组织或支持学生参与任何有损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

 

第三条  爱岗敬业,勤奋创新

(一)热爱实习学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为基层教育的改革、发展作贡献。

(二)拥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努力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技术,自觉探索适合基层中小学教育教学及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顶岗实习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严谨治学,精心施教

(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刻苦钻研业务,勤奋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树立优良顶岗作风。

(二)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  为人师表,克己奉公

(一)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师德高尚,自觉维护教育工作者的形象,以自己的学识、智慧、人格和情操感染、教育学生。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第六条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一)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谦虚谨慎,服从顶岗大局、不搞小团体;关心集体,爱护学校的财产,热心公益活动,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二)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尊重他人,不诽谤诋毁他人,不传播流言蜚语。同学、同事间经常交流、取长补短、互相支持;师生之间平等相待,教学相长。努力营造一个敬业爱校、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第二章  顶岗实习管理规范

 

第七条  自觉服从驻县管理教师和实习学校的管理和领导

(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食宿均为集体生活。少数离实习学校很近的同学不允许私自回家。

(三)实习快结束的时候,不允许少数实习生提前离校。

第八条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实行“3+1”管理模式,即“组长—实习学校领导—驻县教师”三级管理,同时要通知请假同学所在学院辅导员。

(二)请销假必须填写专门制定的书面假条。须先向实习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再向驻县教师报批。无特殊情况(公共课补考、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重病、直系亲属突发事件)一律不许请假。出校园购物等离开学校的必须向实习组长请假方可。实习期间请假(24小时以上)次数超过3次以上者,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详见《第十六期顶岗实习新宫鹿支队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

(三)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走出校门,不许逛街,不允许外出到网吧上网。实习学校一般都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向所在学校的主管领导请示。各小组临时联系人和小组长要详细记录每位同学的外出情况,向驻县指导教师汇报,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各实习点实行小组长负责制

(一)小组长应主动承担起相应职责,及时传达驻县教师布置的有关工作;定期向驻县教师汇报工作,不包庇、不隐瞒(每日短信或电话汇报,每周做小结,并做一份本学校的工作简报);对实习点突发情况能够做好及时、主动的与驻县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联系;实习生应自觉配合组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不能够履行组长职责者,立即撤换。(详见《第十六期顶岗实习新宫鹿支队小组长岗位职责》。

第十条  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一)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二)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衣着朴素整洁,举止大方得体

(三)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建立良好的支教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四)严禁和实习点教师、学生及周围群众发生任何语言、肢体冲突

(五)自觉维护师大和教师的形象,实习期间不得在实习学校留宿他人

(六)男女同学之间应保持健康良好的友谊关系,行为端庄,作风正派

(七)严禁私自互串学校,严禁在实习学校谈恋爱,严禁男女朋友互相探望,严禁长时间电话聊天

第十一条  虚心求教,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与各项实习作业

(一)自觉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

(二)刻苦钻研、认真备课授课,努力学习实践,尽职尽责地完成实习任务

(三)在认真完成教学实习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为当地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四)按照顶岗中心要求,合理安排,精心准备,积极做好各项实习作业的完成工作

第十二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注意人身安全

(二)饮食安全(尽量在实习学校食堂就餐)

(三)交通安全(要乘坐国家法定的、有正规营业执照的车辆)

(四)时刻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防骗。

第十三条  认真阅读《顶岗实习支教工程指导手册》,领会精神实质。严格按照顶岗支教工作安排,完成份内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宣传和记录工作

(一)每天坚持记日志,写下所见所想

(二)了解实习学校和学生,观察农村中学教育现状和问题,开展教育调查

(三)严格遵守《第十六期顶岗实习新宫鹿支队投稿说明》、《第十六期顶岗实习新宫鹿支队博客撰写要求》的相关要求,积极撰写稿件

 

第三章 顶岗实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认真遵守实习学校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  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实习学校和驻县教师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或集体活动等,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及时请假

第十七条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表现不骄不躁的作风。实习生必须高度尊重实习学校的领导、老师,与所在学校的教学指导老师密切配合,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全面提高教师素养

第十八条  坚决禁止以各种形式体罚学生。绝对禁止讽刺、嘲笑、辱骂、殴打学生等行为

第十九条  各实习点同学应通力合作,搞好团结

(一)互帮互助出色完成各教学及课外活动,不得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二)搞好团结,加强沟通,相互包容,坚决反对拉帮结派等恶劣作风

(三)工作时间不得睡觉、打闹嬉戏、玩游戏

(四)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掌管的文件、资料、表册等

第二十条  按时高质量完成学校顶岗办和指导教师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周总结。每个实习生每周写一份个人总结,小组长另外再要写一份本小组的总结,小组总结包括本组同学的安全、教学、纪律、请假、生活等详细情况

(二)月总结。每个实习生每月写一份个人总结,小组长再要写一份本小组的总结,小组总结包括本组同学的安全、教学、纪律、请假、生活等详细情况

(三)圆满完成驻县指导教师下发的各项教学任务,如及时完成两次课堂录像等

 

       第四章顶岗实习文明公约

 

第二十一条  搞好个人、办公场所及宿舍卫生

(一)注意个人卫生。被褥、衣物、军大衣、日常用具等要摆放整洁

(二)经常打扫宿舍,营造宜居而温馨的宿舍环境

(三)注意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不准在工作区就餐、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室、办公桌要整洁有序

第二十二条  衣着得体,生活朴素,举止文明

(一)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在办公场所,女同学不允许穿过于暴露的衣服,男同学不允许穿拖鞋、背心

(二)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喝酒,严禁酗酒闹事

(三)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善于克服各种困难

(四)不允许为不同学校的不同待遇而进行攀比,不向所在学校提出过高、过多要求。遇到困难首先是自己想办法,在本小组内互帮互助;其次以恰当方式委婉地向所在学校的领导反映,请他们帮助解决。严重困难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无论何种情况,绝对不允许因为待遇问题而闹情绪、进而影响工作。

(五)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及非法组织,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参加“黄”、“赌”、“毒”活动。

(六)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实习生要特别尊重回族人民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三条  增强保健意识和能力,有病及时治疗

(一)为预防疾病,要注意以下方面:不吃凉菜、剩菜剩饭,勤晒被褥、勤换内衣,宿舍经常通风,使用正规厂家的卫生用品。

(二)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所在学校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师大校医院反映。(详细规定看下发的医疗政策文件)

第二十四条  各实习点的临时负责人(小组长)要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临时负责人(小组长)要主动关心同学,踏实、认真地工作,及时向驻县指导教师报告实习点的情况。要沉着勇敢,办事讲究方法、策略。对人有爱心、耐心;对事要细心、静心。

 

第五章  顶岗实习安全公约

 

第二十五条  同学间互帮互助维护安全

(一)同一个实习点的同学要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共同维护大家的安全

(二)无论何种情况,决不允许实习点只留下一名女同学

(三)走出校门、离校和返校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同学作伴

(四)不允许逛街游玩,不要贪图小利的诱惑,自觉防范传销、网友、手机短信、卖光盘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五条  时刻警惕宿舍安全

(一)要经常检查宿舍门窗、床铺的安全情况

(二)离开宿舍时要相互检查,锁好门窗,拔出电源

(三)晚上休息时要关好门窗

(四)晾晒衣物等要防止偷窃

(五)自己做饭的同学要注意关好液化气等炉具

第二十六条  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女生一个人去找领导和男老师谈话;如有工作需要,必须两个人以上同去。

第二十七条  防止与陌生人有过多交往,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勇敢、机智,第一时间向小组长、所在学校领导、驻县指导教师反映;受到严重威胁时直接打110报警,报警时清晰说明自己的姓名、身份、位置、具体情形等,要保护现场、保存证据、牢记案犯特征等。

  

第六章  顶岗实习奖惩办法

 

第二十九条  对于模范遵守顶岗纪律,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顶岗实习工作,取得成绩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并酌情加分。

(一)队员以纸质的方式提出有助于顶岗实习的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经支队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二)对改进顶岗实习各项管理,提高实习质量有突出贡献,或者在实习学校的日常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三)队员无私奉献、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被实习学校表彰者;检举违规违纪或任何损害顶岗实习工作者。

(四)对支队的教学实践管理、各项活动的开展、各小组成员的日常管理、党团工作、宣传报导、博客维护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

第三十条  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纪律,违反师大顶岗中心和本支队管理条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视为不适合继续参加顶岗支教实习工作,由驻县教师上报情况,经顶岗办领导同意后,勒令其返校接受处分,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记。

 

 

标签:顶岗   实习   支教   支队   管理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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