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的支持、配合、帮助下,2019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和思考,坚持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委、行署的决策、决议。能够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面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地区宗教极端势力、新疆的独立势力肆意破坏以及乌市“7。5”的事件等严峻形势,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民族分裂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新疆稳定。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注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把从书本中学与在实践中学紧密结合起来,勤动脑、多思考,扩展了知识面,认识、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抓好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作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在工作中树立了全委局一盘棋的思想,在重点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委局的各项工作,能够发挥自身特长,出注意、想办法,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委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一)扎实推进行政监察和源头治腐工作。围绕地区为民办的十八件实事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季查制度,要求责任部门每月底报送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等情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现场核实,对十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通过限期整改、下发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确保2019年地区为民办的十八实事得到全面落实。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对地区各部门、各县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达10856万元,节约资金9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32 %。2019年,围绕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立了各类收费性资金、国债和基建等专项资金,以及非部门预算单位陆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畴;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了覆盖全地区县级以上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计算机收缴网络,对各项非税收入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规范了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和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2019年,对关系民生的公路、水利、城建等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集中力量实施监督,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工作机制,努力使每个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专项检查23次,发现问题302个,下发整改建议49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54项,督查337次,给予行政效能告诫22个,效能谈话提醒27人次,组织处理17人,促进了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2019年,加强了对中央、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73个中央扩内需项目、河南援建项目和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153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3家单位通报批评。深入推进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地区及各县市专项办先后组织专项督察23次,检查项目256个,发现问题30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4份,整改问题297个,整改率98。3%。对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问责,并在全地区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地区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起,追究刑事责任4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余元。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成了16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104个单位,推进了综合防治。
(二)积极开展宣教调研工作。组织制定了《2019年哈密地区纪检监察重点调研课题通知》,抽调派驻纪检组长,成立四个课题小组,开展了以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购销不正之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同地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团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关于开展“青春倡廉”活动的意见》,开展了“青春倡廉”活动;加强了对县(市)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的调研,召开了地区廉政文化“六进”现场观摩会,两县一市六个单位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地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2019开展的廉政文化“六进”的基础上,2019年重点开展廉政文化 “六创建”活动。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依托,开展“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环境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 六个创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19年深入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依托哈密报、电视台、电台、政府的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廉政之窗”、“廉政之声”等栏目,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媒体宣传,扩大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2019年重点加强了对县(市)纪委业务骨干、乡镇纪委书记、地直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共集中培训110余人。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及新提拔干部的任前岗位培训、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对2019年以来新提拔的200余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岗前廉政培训。
(三)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坚持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较好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使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审理业务指导,提高案件审理整体水平。针对基层人员新手多、案件少、兼职多、业务不熟练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本级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对下级纪委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予以指导。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处理申诉复查案件,确保复查质量。在办理申诉复查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审理人员坚持按照有错必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补充调取相关证据,在力求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决定有理有据,使申诉复查工作既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保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要求审理人员抓好审理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五是重视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不能用来谋取任何私利。上任之初,我就把廉政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强化党纪国法约束。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子,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大同,存小异,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自恃高明,做到谦虚诚恳,虚怀若谷,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勤政廉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系统,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