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严以律己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组长职责,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建章立制、强化责任、加强监督等工作为重点,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纪法规,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按照年度有关述职述廉述法工作的要求,现将XX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
1.督促落实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大力发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人口计生系统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严格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对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集体“会诊”,找准问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通过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周报、约谈等方式及时向委党组和市纪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使纪检监察工作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倒查有据。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对“三重一大”决策实行全程纪实制,做到事事记录清楚,责任层层分解,责任人人担当,确保了政令畅通和上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确保党的纪律得到执行,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坚决杜绝和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今年人口计生委未有违反党纪行为发生,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3.深化作风督查。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化社会评价、实施讲廉考廉等方式,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狠刹不为之风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严肃开展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问题整治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出拒收红包礼金等财物的庄严承诺,并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a级风险岗位人员的承诺进行公示。结合年度考核,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向纪检组述职述廉,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4.严肃查办案件。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有关查办案件的指示精神,虽然今年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狠抓信访案件的举报查证工作,一旦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所在联组对市级部门a级风险岗位的随机抽查审计工作,担任对社科联学位学术部抽查审计小组的副组长,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5.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请专家宣讲廉政知识、发送警示短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阅读警示教育书籍、安装电脑廉政屏保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形成教育、警示、管理、惩处的有效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反腐倡廉的效果。
二、推进“两深”工作情况
(一)深化“三项建设”,锻造正勤实干部队伍
1.突出执纪监督,深化能力素质建设。通过实施“四五”工程,以个人自学、参加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自身和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培养自身和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道德和心理素质,着力提升自我和委纪检监察干部的统筹协作、问题处置、执纪监督、抵御诱惑和创新实践的能力。今年 4月,我有幸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初任班进修,感到收获很大,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按照纪委的要求,对与现行职能职责不一致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实现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加强信访举报机制,畅通反映渠道,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线索搜集和查处工作。今年,我委所接信访案件皆为人口计生业务工作范畴内事项,无涉及违法违纪问题。
2.践行“六项承诺”,深化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七个一”为载体的“党性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读一部书、看一部好电影、听一次讲座,找每个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号召纪检监察干部向焦裕禄等先进人物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党章要求和“三严三实”标准,深入开展践行“六项承诺”活动,建立干部承诺践诺档案,要求新任干部任职前必须签订承诺书,作公开承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制定和遵守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今年,我委纪检监察干部均未有违纪问题发生。通过做实“双联双帮”,切实体民情、知民忧、解民困。今年,自己多次到联系点xx县黄鹿镇福沟村、xx区城北街道办黄山路社区看望贫困户,开展“党员义工日”,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
3.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执纪监督基础。坚持“五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科(室)负责人,着力抓好监察室、信访室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活力。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严把关、严考察。对a级风险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重要、关键、高风险岗位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从制度上、源头上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以过硬的素质胜任执纪监督工作。
(二)深入推进“三转”,凝心聚力聚焦主业
1.坚定不移转职能,厘清主业主责。按照市纪委要求,坚决退出与纪检监察主业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落实市纪委关于纪检组长职责分工的要求,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确保专职专用,一心一意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2.务实创新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职。认真贯彻省委落实“两个意见”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明晰党组主体责任,突出纪检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市委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确保落实“两个责任”能够长期、常态、有效坚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责任。畅通诉求渠道,高度重视举报线索的搜集,利用12388、12345和效能微博、互联网以及人口计生系统热线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并建立台账,以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和上级交办案件为重点,不断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防范体系。优化治理模式。完善人口计生系统惩防体系,大力实施风险防控“a计划”,努力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全部统一集中公示。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增强廉政教育的穿透力、震撼力。
3.加强内部管理,从严要求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纪检组的自身建设,增强纪检组决策科学性和工作执行力,完善委机关工作、党支部会议、会务公务、公物公车等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立纪检组长约谈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制度。监察室采取专项督察、常态督察以及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执纪监督。从严要求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你。
三、坚持依法办事情况
坚持学法用法守法,注重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己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觉维护法律法规权威,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做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的事,没有违法违规办过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坚持理论学习,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并自觉运用学习到的先进思想和理论指导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和驾驭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廉洁从政准则》,自觉做到了:没有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等;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经商、办企业,没有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公车私用;没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没有虚报工作业绩,没做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树立雷厉风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对需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认真负责,不推诿,不拖拉,不懈怠,做到工作有部署就有落实,有安排就有推进。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许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在深度和精度上还不够,把握上还不够全面;二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学习和业务能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有时忙于事务,深入一线指导基层工作不够多,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科学制定和谋划今后的工作;二是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强化个人素质,努力推进委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三是真抓实干,敢为人先,继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口计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