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物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年度,本人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和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依靠全市广大文博系统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所分管的文物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内容。现将本人XX年年工作述职如下:
一、XX年年业务工作述职情况
(一)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对古建筑的抢救维修工作力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宗公祠大殿、朱亥故里、开封府文庙棂星门、兰考县毛主席视察许贡庄小学纪念亭、市体育场南大门、龙亭石狮的加固及御街牌坊修缮工程等8处文物建筑及景区建筑标志进行维修。调整划定新增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完成《龙亭保护规划》和《开封城墙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城墙所和饮食博物馆筹建处完成古马道展览馆、饮食博物馆筹建工作,现已对外开放,从而使我市博物馆的门类和领域有了新的拓展。指导督促文物队开展隋唐大运河(汴河古道)考查调查工作以及新郑门遗址博物馆的筹备工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年文博系统已征得国家投资3100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XX万元,省文物局近100万元,市投资895万元。
(二)积极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市文物局多次召开会议,首先成立了开封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五县区普查动员进行了培训,9月30日我市举行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仪式。督导五县建立文物普查队,及时帮助指导对县区新发现文物线索进行调查认定。11月13日,又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调整工作重点。目前文物普查工作已转入实地调查阶段,田野普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三)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中国收藏文化(开封)论坛”工作。一是编制《宋都御街改造方案》;二是督促、指导并帮助博物馆馆舍改造工程以及相关文物展示陈列、布展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对征文街牌楼进行修缮;四是抽调四名同志直接参予此项工作。
(四)文物安全工作。继续实行文物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年初与16个文博单位相继签定《文物安全工作奖惩责任书》,全年相继对全市文博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春节、五一、十一、汛期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汛期全市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还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十七大”、“十一”黄金周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十七大”“十一”黄金周期间文物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全面推进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工作,督促我市各文物收藏单位,按照省文物局和公安厅《全面开展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工作的方案》,制定技防达标的具体方案,排出技防达标的时间表,并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完成达标任务。XX年年我市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具体方案已全部制定完毕,并经省专家组论证。部分单位资金已经到位,已开始实施,其它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2010年底完成技防达标工作。山陕甘会馆技防工程已完工,处于试运行阶段,年底有望验收合格。
(五)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法宣传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厉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XX年年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通过经常性执法巡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查处纠正了多起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20
XX年主要查处了宋公祠、朱亥故里,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文物保护法》行为,以及对尉氏县洧川镇古城寨遗址非法取土使该处遗址遭到破坏进行依法保护,使破坏行为得到制止。并协助开封县文管所对未进行文物勘探的施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召开五县文物行政执法座谈会,协调解决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形式,配合“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5.18博物馆日”,11月19日《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在上述活动中,共制作宣传版面五十余块,发放宣传材料两千余张,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图片展览、文物法咨询、文物鉴定等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开封丰实的文化遗产和深厚的人文精神。
二、XX年年度述廉工作情况
按市文化局党委分工,本人分工负责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即市文物管理局、市博物馆、市文物工作队、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市艺术博物馆及城墙文管所、文物商店等。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