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文字
首页/栏目/内容头部广告位(手机)

对论文开题报告的管理办法

admin 2020-04-29 12:01:01 浏览量

内容头部广告位(手机)

对论文开题报告的管理办法

  1.学生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学位办负责,各学院和导师及研究生具体实施。

  2.为严肃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校内外导师、专家3~5人共同组成,组长1名(导师不能担任组长)。

  3.开题报告评判要点:

  (1)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文献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合理,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动态,思路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技术关键;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思路基本正确;开题条件基本具备;

  (3)工作量适当,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

  (4)选题报告中反映出的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

  4.开题报告由工程硕士生本人介绍报告内容,专家对报告内容提问和质疑,评议组必须严格执行学位办关于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认真的评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最后评议组应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做出通过、不通过或重新做开题报告的结论;并在有关表格中签字(《济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表(在职攻读工程硕士)》)。

  5.凡未通过开题报告,需重新做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评议组意见,进行认真调研、充分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再次做开题报告,直至通过。

  6.若未通过开题报告而自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学位办将不接收其学位申请。

  7.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改变论文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则需重新做开题报告。

  8.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不得晚于学位论文答辩前一年。

  9.各学院将填写好的《济南大学硕士论文选题报告表(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于开题报告通过后两周内提交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到学位办备案,否则学位办将不接收其申请学位。

标签:论文   开题   报告   管理   办法
内容底部广告位(手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