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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admin 2020-04-29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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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选题意义:

  我国最近几年特大灾害性事故频发,如北京市密云县踩人事件、大头婴儿事件、苏丹红事件、深圳“舞王”事件、山西溃坝事件等等。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与某些监督管理者疏于或懈怠监督管理的义务是分不开的,如果监督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绝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在市场经济深化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对社会责任的冷漠、对职责的懈怠,甚至官商勾结,疏于防范与监督,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责任事故频发。政府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对人身及财产的危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对于疏于职守、懈怠职责、工作中不谨慎、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现代社会提倡以法律的手段——刑罚来解决公职人员的过失行为,追究监督者、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达到有效地预防、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中仍有相当一些责任事故难以处理,最后不得不以行政手段解决,导致肇事者逍遥法外,进而难以遏制责任事故的重复发生。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归责依据不明确,在引进监督过失理论时大多照搬已有的思想,而不是结合本国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对行政领导的有罪与否进行认定,以致于监督过失理论的应用性不强。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一起责任事故案例引出深化监督过失理论的必要性,继而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和本质,再结合犯罪构成来分析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以期使“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和具有实用性。

  国内外研究情况:

  自XX—XX年的sars事件以来,公共责任(类似的表述有行政责任、官员问责、领导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等概念进入了人们的眼界,社会进入了一个承诺“责任”的时代,行政领导责任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不同学者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探知。其中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据张成福的理解,可以把行政领导责任分为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政府诉讼责任、政府侵权赔偿责任。根据对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相应地,张成福认为对行政领导的非难性源于行政领导不遵守道德规范,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不遵守法定的权限、越权行事,政府和平民的契约性平等关系,政府仅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法人因为须承担赔偿责任。胡建淼、郑春燕认为,行政领导的责任来源于行政领导的职责,若行政领导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行政领导职责,且这种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的行为属于其主观意志能力范围内,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美国学者特里·l.库珀(terry l. cooper)对行政责任做了深入的研究,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出发,认为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客观责任源于法律、组织机构、社会对行政人员的角色期待,与外部强加的可能事物相关;主观责任则根植于自己对忠诚、良知、认同的信仰。即库珀认为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观上是他们的内心对于忠诚、责任感的价值判断,源于个人内在的道德操守和对真善美的行政行为的追求;客观上是他们作为行政领导这个角色所被寄于应有的职责以及其他外部的可能相关事物。

  反思目前关于行政领导责任的研究文献,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进行的,缺乏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多是从正面论述领导责任的重要性,缺乏从否定性惩罚的角度来谈;主要从行政学的角度来研究具体责任追究,缺乏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行政领导责任。本文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试图从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本质和分类开始,再针对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法律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再从法学角度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犯罪构成来分析监督过失理论,以期使“行政领导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为什么是监督过失”这一问题更明朗化。因为在分析过程中结合了现行刑法的定罪标准,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对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研究内容:

  一、引言:由案例(“躲猫猫”事件)--引出问题:现实中对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为什么不力?行政领导责任包括哪些?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的依据是什么?适用范围如何?

  二、行政领导责任概述.

  1、行政领导责任概念

  2、行政领导责任的分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分析追究行政领导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监督过失理论(从监督过失的构成分析)

  1、监督过失的实践和理论来源

  2、行政领导监督过失的构成要件

  (1)监督过失的客体

  (2)监督过失的客观方面

  (3)监督过失的主体

  (4)监督过失的主观方面

  四、行政领导监督过失刑事责任追究的限度

  (1)有限适用信赖原则

  (2)考虑不可抗拒因素

  (3)分清责任主体

  研究方法、手段及步骤: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实例分析法、学科交叉法和文献研究法。

  1、文中先运用实例分析法引出案例进行分析继而引发对论题的思考;

  2、结合行政学和法学分析行政领导责任的内涵及其分类;

  3、最后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监督过失的犯罪构成;

  4、提出在追究行政领导的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时的限度问题。

  参考文献:

  1.新浪网页.

  2.[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 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

  3.《汉语大词典》,第9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版.

  4.张文显 《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胡建淼 郑春燕 《论行政领导人行政责任的准确认定》[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XX,(6).

  6.谢文钧 《中国古代职务过失犯罪立法论析》[j] 载于《社会科学战线》 XX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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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胡鹰 《过失犯罪研究》[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9.宋延豪 《矿山安全事故中的监督过失责任》[d]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XX.4.

  10.赵秉志 《外国刑法原理(大陆法系)》[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

  11.高铭暄 马克昌 《刑法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XX年8月第2版.

  12. 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m] 武汉大学出版社,XX.

  13.胡鹰 《论犯罪过失的本质特征》[c] 载于鲍遂献主编的《刑法学研究新视野》1995年版.

  14.张成福 《责任政府论》[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X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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