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时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四学期初开始,至迟于第四学期末完成;脱产学习一年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脱产学习的第二学期末之前完成;半脱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第四学期集中学习期间完成;同等学力人员的论文开题按《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基本要求(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开题者,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2、开题准备。研究生应在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并将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已完成的各种理论分析、试验数据,事先印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方能开题。
3、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会必须在学院(系、所)或教研室(研究室)中进行,硕士点负责人主持开题报告会,组成3至5人的开题报告专家审查小组,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多方面听取意见。
(2)研究生报告选题的意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3)专家组审查、讨论、表决是否同意开题报告。应发扬学术民主,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落实的,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提交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表,形成书面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导师、教研室、学院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存一份。
5、课题变更。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变更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导师签署意见,经硕士点负责人和有关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改换研究课题,但必须按上述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做开题报告,填写开题报告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