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朗诵大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
为庆祝祖国60华诞,感受建国60年来的风雨历程以及其伟大成就,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增加主人翁意识,院团委决定在全院举办“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
二、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及实施办法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定于2009年10月16日进行,由各系负责组织。在广泛开展初赛的基础上,各系组建代表队参加全院复赛。
(二)复赛。定于2009年10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定于2009年10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活动流程
初赛由各系自定
复赛为3—4分钟的个人朗诵
决赛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绍:选手自备服装上场,展示个人风采,并做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
(二)朗诵:个人朗诵,限时4—5分钟,篇目自定,要求内容符合主题,健康,格调高雅,富有时代性和创新精神,可自带配乐光碟或电子文件。
(三)即兴朗诵:共有10题目,每位参赛者抽一个。每一位选手在前一个选手登台时抽题,前一个朗诵时做准备(第一位参赛选手在第二轮结束后评委打分时抽题做准备)。限时4分钟。
六、活动报名
(一)初赛各系自行组织报名
(二)复赛由各系选出的人员参加。共30人,会计系6人,金融系6人,工管系4人,国贸系4人,法艺旅系4人,外语系3人,计信系3人。
(三)决赛是在复赛中选出10人参加。
七、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八、活动可能存在问题
1.在保证现场气氛的同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
2.若光盘等出现问题,主持人应做灵活调整。
3.其他紧急情况发生,由后勤协调其他各项目组进行处理。
附:
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决赛规则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表
四、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预算
五、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各部门人员安排
附件一: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决赛规则
(一)三环节共100分,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绍环节20分,朗诵环节50分,抒发感想环节30分。
(二)各环节不能超时,从选手开口时计时,超时要扣一定的分数。
(三)各轮比赛顺序抽签确定,顺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参赛选手必须在开场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签到。
(五)选手上场比赛须佩带比赛顺序号码牌。
(六)参赛选手的主持人宣布上场后未能及时上场,即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弃权,由后面选手依次递进。
(七)参赛选手的得分需要当场公布。
附件二: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一) 朗诵环节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评分要求 普通话水平10分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朗诵水平与技巧20分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 朗诵形式10分 脱稿,配以适当的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主题与内容10分 关于建国60周年,主题鲜明,内容与其相符
(二)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绍环节标准
主要考虑新颖、大方、有感染力等因素。(20分)
(三)即兴朗诵环节
主要考虑主题鲜明、内容与主题相吻合、普通话水平、感情真挚、流利程度等因素。(30分)
附件三: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表
形象展示自我介绍 (20) 朗诵 (50) 即兴朗诵 (30)附件四: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各部门人员安排
学习部:负责整个比赛的策划安排,联络各系的通知、开会以及规则的说明,每场比赛赛场统分。联系每场比赛的评委和嘉宾。
实践部:负责决赛时同各嘉宾的接待工作
办公室:负责每场比赛的签到以及比赛记录,以及制作横幅、海报等事宜。
组织部:购买决赛时使用的气球、每场比赛评委所需的水及笔,和现场秩序的维持。
宣传部:负责决赛时会场的布置以及活动宣传板及进程板的制作。
体育部:负责每场比赛的赛场监督和公证
文艺部:负责半决赛、决赛的主持人选工作
劳生部、女生部: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