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我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我镇法治建设进程,根据自治区、市、旗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和旗司法局的双重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我镇“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六家子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镇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嘎查村、各单位(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法律素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经济法》等法规法规,加强通过法律途径和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事业的进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规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四入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一是认真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依法强化各项职能、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以加强民主管理和群众自治为主线,积极有效地开展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保证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嘎查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增强农牧民的自治能力;三是以法建制,以制管理,充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抓好中小学校的依法治理;四是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即: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落实校园普法“五个一”要求,引导学生参加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学校用法。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四)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分层施教。对领导干部要重在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对公务员要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对青少年要重在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对农牧民要重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嘎查村、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 ----2014年)。根据本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村(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要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自我总结,接受上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的组织验收。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把“六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标、实绩考核的内容。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注重兼职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普法联络员、信息员和普宣传员队伍,鼓励法律职业者、教师、学生、以及离退休的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