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与物资检审工作方案”政府工作计划
一、切实提高对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监督工作的认识
要将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纳入全年审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物资落实到位。也是一项社会责任,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既是政府的一项法定责任。更是一项历史责任。对此,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进一步明确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审计重点
加强对各项资金、重要大件、大宗物资的审计监督,市审计部门要坚持全面审计和突出重点原则。保证救灾资金、物资专项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一要加强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划转、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救灾资金要以实际到账数为准,物资要以料理完交接手续为准。要进一步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顺序,促进完善社会捐赠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二要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拨付情况的审计,促进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下拨。重点查处滞拨滞留和截留克扣等问题。三要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的审计,明确救灾款物使用原则和范围,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四要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分配情况的审计,促进救灾资金和物资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五要加强救灾物资推销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促进救灾物资规范推销和有效管理。六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全过程跟踪审计,提高救灾款物使用效益。审计结果要适时向社会公布,促进“阳光救灾”
三、加大对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
掌握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发放的关键环节,市审计部门要严格审计执法。深入用款单位、农户检查核对,保证各项资金、物资及时到位,保证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置。对于问题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对于重大案件,按规定报批后,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对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监督的领导
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成立抗洪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监察局、财经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具体负责加强对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监督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全市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
五、建立审计情况演讲制度
不得瞒报,各有关部门要如实提供完整的抗洪救灾信息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抗洪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听取审计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