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所有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双重治理,达到*市地方排放标准;重点钢铁企业烧结机进行脱硫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燃煤电厂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电力和供热企业,按计划(名单见附表1)限期完成13个锅炉烟气治理项目,烟尘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10月底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河北华电*热电有限公司(西厂区)储煤场建成防风抑尘网。
2.市发改委负责,XX年9月底前,关停*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等4家企业的9台小火电机组(名单见附表2)。
(二)钢铁企业
1.*县、*市政府负责,XX年6月底前,*敬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县西柏坡钢铁有限公司、*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完成烧结机脱硫和烟粉尘治理任务,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市、*市政府负责,XX年6月底前,对7家(名单见附表3)没有环评手续非法生产的钢铁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依法关停。
(三)工业与民用锅炉
1.市能源办、市环保局负责,采取超常规措施,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非气即电”的原则,XX年10月底前对市区主城区电厂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燃煤锅炉要坚决拆除,不具备条件的必须进行“气代煤”、“煤改电”(改用电或改烧天然气)改造。
2.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按照管辖范围,XX年6月底前完成市区主城区以外所有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烟气排放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