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情况的汇报
继1997年全国人大对我省《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检查组再度来我省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省质量工作和全省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必将进一步推动《产品质量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下面,我代表省计经委,就浙江省近两年来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教育。
1997年以来,我省把《产品质量法》继续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我省将《产品质量法》作为三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省计经委、省技术监督局、省司法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各地都举办《产品质量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分发学习资料和接受质量投诉;三是结合每年的《产品质量法》颁布纪念日、“质量宣传月”等活动,组织企业干部、职工采用学习班、知识竞赛和讲座等形式学习《产品质量法》,如1998年质量月活动期间,我省组织开展了以《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全省质量知识竞赛,全省11个市地共十万余名职工参加此次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质量法制意识。
(二)认真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我省认真开展《纲要》宣传贯彻活动,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省计经委和省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质量振兴纲要>活动的通知》,具体部署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纲要》的重要意义,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质量,积极支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在《浙江经济报》开设为时一个月的“质量振兴大家谈”专栏中,省政府领导带头撰写宣传《纲要》的文章,并组织有关厅局领导、部分市地经委、技监局与企业家撰写文章。三是组织企业开展“三查”活动,即一查质量意识,二查质量水平,三查管理薄弱环节。四是制定出台我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省政府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根据《纲要》要求以及《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时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之后,省有关部门、市地也都先后出台了本行业、本地的实施细则,使《纲要》的贯彻实施得到细化,深化。五是认真抓好《纲要》的贯彻实施。为把《纲要》精神落到实处,省政府于1998年8月份召开了全省质量振兴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我省质量振兴总体思路和要求,扎扎实实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努力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抓上去,为浙江经济的跨世纪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实施名牌战略,进一步提高浙江名牌产品市场竞争力。
近两年来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宏观指导,坚持“择优扶强”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继续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探索名牌产品培育和保障机制,培育和发展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信誉好的浙江名牌产品;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促进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形成围绕名牌产品专业化协作的配套体系,充分发挥名牌产品效应,增强了浙江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争创和发展农业名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了我省农业向效益农业,向农业商品化、专业化的转变。目前经省政府认定的浙江名牌产品有221个,据统计,1998年浙江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分别占全省国有企业及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12%和21%,名牌产品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对提高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实现两个根本转变,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抓重点产品质量,一批重点产品质量上台阶。
为把我省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抓上去,推动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上台阶,增强浙江产品市场竞争力,按照《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要突出抓好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品等四类重点产品的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省组织有关行业编制重点产品质量赶超计划,近两年我省编制了两批指导性计划。确定机械、电子、比工、医药、纺织、丝绸、轻工、食品、建材、冶金、林业、饲料等十二个行业的56类247种产品为我省质量赶超的重点产品。承担任务的大部分企业按照计划,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质量攻关,其中已有50多个项目完成了赶超计划目标,促使产品质量上了一个台阶。
(五)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加强全省的质量管理工作,首要任务是抓好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两年来,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二抓质量减损。引导企业眼睛向内,开展降废减损活动,把提高关键工序一次合格率,降低不良品率,减少质量损失作为“三改一加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三抓企业质量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贯彻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截至1998年底,我省累计已有1083家企业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处全国第5位。
四抓分类指导和质量基础建设。根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类指导原则。对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或已达到《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企业,要求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深化全面质量管理;对尚未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创名牌企业,要求其认真贯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对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企业,要求企业严格内部管理,改进工艺装备,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对基础较差、素质较低的企业,要求企业抓好质量培训,健全质量检查机构,完善质量检测手段,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此外,针对我省小型乡镇、个私企业量大面广,质量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较差的情况,省计经委、省技术监督局、省乡镇企业局已开展调研并着手制定《浙江省加强个体私营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小型个私企业质量管理指南》,以进一步抓好这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做好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
《产品质量法》的颁布,使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纳人了法制化的轨道:根据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省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加大了产(商)品行政执法力度。把监督抽查的重点放在三类对象上:一是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用户与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商品;二是重要原材料和重要的技术装备;三是技术装备差、质量管理薄弱的乡镇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进一步扩大了监督抽查的覆盖面。1997年和1998年,我省技术监督部门分别对19583家和21059家企业生产的21892批和23076批产品进行了定期监督检查,比1993年监督检查的18254批产品有了较大的增加。全省定期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由1993年的73.4%提高到1998年的79%。除搞好定期监督抽查外,还根据季节特点等开展了专项检查与抽查。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整顿提高产品质量,我省加强了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去年省计经委和省技术监督局对国家监督抽查我省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四期学习班,加强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复查和质量教育工作,参加学习的有110余人。为强化后处理,省计经委、省技术监督局对一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联合下文,建议当地有关部门撤销该厂厂长职务。最近,因3家企业互感器抽查、复查均不合格,已下文当地技术监督局吊销了该3家企业该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建议当地工商部门吊销或变更该3家企业经营执照。通过一系列措施,促使企业领导增强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质量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打假治劣,落实打假治劣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每年召开打假治劣工作会议,对各地打假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和部署工作。加强对打假治劣工作的领导,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要案。去年我省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大要案2059起,如杭州金阿良、何仲明制售假冒“金鸡”鞋油(销售额达17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金华市烟草部门抓住运输环节,查获个案假烟100件以上大案达50多起,最多一起查获700多件,案值达数百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签订打假治劣目标责任书。从1995年起,省政府每年初与各市地政府签订打假治劣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强化了各级政府打假职责。1997年以来,省政府将整治区域性质量问题作为打假治劣的重要内容,列入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