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XX〕43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从XX年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生杂费,并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地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学生辍学率、巩固提高全县“普九”成果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现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平定县占地面积1394平方公里,现辖10个乡镇,318个行政村,总人口31.55万,其中农业人口25.05万,城镇人口6.5万。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实施“环境创优、外向带动、科教支撑、民营提升、赶超发展”五大战略,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XX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4.38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3.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13元。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189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小学158所(不含教学点69个),职业中学3所,少体校1所。有专任教师2964人,其中小学1486人,初级中学1045人,普通高中319人,职业中学114人。在校学生50837人,其中小学生29852人,初中生14624人,高中生6361人。
XX年,我县先后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中小学危房改造先进县”、“‘两免一补’工作先进县”,被省教育厅授予“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顺利接受了省政府“科教兴县”工作的评估验收,接受了省教育厅“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幼儿学前三年教育县”复查验收和“山西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平定一中省级示范高中检查验收。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之后,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后在1月23日和1月31日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议。我县在2月5日也召开了相关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按分担比例筹措资金,将县应承担的资金和中央、省、市补助预算控制数共同安排,及时下拨,确保在春季开学前足额拨付到学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正常运转。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有教职工工资经费、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经费等四大项。我县教职工工资在XX年已经上收到县,实行以县统筹,财政统一发放,保证了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兑现,全县教师工资无拖欠。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的资金,中央承担60%,省级承担20%,市级承担8%,县级承担12%。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承担50%,省级承担20%,市级承担15%,县级承担15%。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进行生活费补助的资金,由市、县政府承担。根据中央要求,我县从XX年年春季开始,包括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都要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为农村小学生每人每年107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41元;县镇小学生每人每年148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82元。同时,对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测算,上级下达我县XX年年春季学期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预算控制数分别为 万元和 万元。经过努力工作,本学期开学前,我县已分别将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的 万元和 万元拨付到校;县教育局从农村中小学预算的作用、原则、管理和方法等方面,对中小学会计作了系统培训,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对编制全县中小学XX年年度预算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目前,全县中小学XX年年预算编制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最后审核。
二、主要做法
3、组织学习,正确把握精神实质。一是教育局、财政局派专门人员参加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会,系统地学习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了具体的工作方法;二是对全县各乡镇党政领导进行了培训;三是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长和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四是各中小学计划在开学工作会上,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和内容。从而使广大中小学校长、专业人员和教师能够准确掌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4、及时拨付,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行。截至目前,我县免杂费资金 万(其中中央财政 万,省补 万、市补 万、县财政补 万)已全部拨付到位,公用经费补助 万(其中中央财政 万,省补 万、市补 万、县财政补 万)也全部拨付到位,并调入教育专户,实行专户储存。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分配到校的免杂费学生人数、金额及公用经费补助数额,经认真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从教育专户将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校,确保了开学拨付到校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挪用、平调和用以偿还债务的现象。
5、大力救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我县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行“两免一补”政策,XX年,我县春秋两季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总额为203.14万元。其中,共有6629名中小学生享受“两免”,共免杂费62.26万元,免教科书费67.48万元,有881名中小学寄宿生享受“一补”,共补助生活费35.24万元;县城中小学有2360名学生享受“两免”,补助金额21万元。有4068人享受阳泉市万名贫困学生免杂费补助38.16万元。与此同时,县政府从XX年开始,对全县所有孤儿学生进行学习和生活救助,使每个孤儿享受从小学到高中12年全免费教育,免费总金额为30万元,使每个孤儿学生能够象普通孩子一样接受平等教育,享受快乐生活。
6、规范运作,有效杜绝教育乱收费。我县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坚持收费公示、进行收费监督,实行中小学收费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出现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取消当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取消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评模、评优、评职、晋级资格,并要对有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近年来全县中小学收费工作秩序良好,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XX年我县接受了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检查验收。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严格按照新机制的工作要求,强化预算和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把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惠及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做实做好,为全县的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