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2015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计生委XX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XX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定》精神,围绕争先创优目标,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生育服务关怀”品牌,突出流动人口、城镇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完善工作责任、利益导向、考核评估、部门协作等四项机制,确保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一)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后劲
完善市乡两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有利于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
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人口学校、中小学人口理论和青春期健康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社会宣传,开展和创新生育文明建设活动,建立以“党政为主导,群众为主体,创新为动力,品牌为载体”的计生宣教新格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和培训力度,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改革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大打假挤水力度,大力提高人口信息真实性和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活动。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人口信息共享。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计生统计业务建设,开展打假挤水整治行动,提高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加大财政投入,按省委《决定》和鄂财教发[xx年]125号文件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益性服务和以钱养事的要求,确保计生工作运转和免费技术服务落实。
(二)实行综合治理,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完善对b超、终止妊娠手术、药品的管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两非”线索。
继续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应急分队”作用,加大对“两非”及遗弃女婴案件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乡镇的调研、指导、督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女孩优惠政策》。
继续募集关爱女孩资金,扩大计生困难女孩家庭的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中考、高考加分奖励政策,营造全社会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全面贯彻《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麻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开展政策外生育清理整顿活动,加大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狠人违法生育查处力度,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实行公示制度,整治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降低标准、随意减免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一批典型案件,并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强化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配合,扩大区域协作范围,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效反馈率、办(验)证入库率、有效联系率,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形式。
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调控力度,实行以奖代补。
(四)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机制建设。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重点落实对人口计生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和管理。
继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奖扶”、“特扶”制度,全面兑现独生子女保健、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做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落实黄冈市委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对“双女户”结扎和放弃二孩生育对象实行奖励。加强部门配合和协调、积极做好各项惠民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
继续完善和改革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革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责任指标,采取明查与暗访,考核与评估,自报和复核相结合的办法。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将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五定、五制”,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由市级统一购买公共服务及实行“以钱养事”,确保经费到位。
(五)开展生育关怀,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xx”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按期完成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年”活动,通过开展“科技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内涵。
认真开展对育龄妇女婚检、妊娠、生育、节育的全程随访服务,指导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改进“三查”服务方法,采取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等方式吸引广大育龄妇女参加,加大孕情、环情监测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孕情和政策外生育。 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方法,确保为育龄群众提供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的落实。
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特别要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大力推行适龄青年免费婚检工作,广泛开展优生咨询服务。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百村服务活动,启动育龄妇女宫颈癌普查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对生殖保健和服务关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