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和水利部定点扶贫暨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巫溪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巫溪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1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6万贫困人口脱贫“超线”、整县“摘帽”;2019-2020年解决局部、个别特殊困难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确保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切实提高脱贫的质量和效果。
《方案》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实施“八大工程”的年度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完成100个贫困村、37833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28个贫困村、7289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二是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支撑工程。2019年,完成85口山坪塘整治和10口山坪塘新建,发展灌溉面积1000亩,帮扶贫困户1030户。
三是小型水库水源保障工程。2019-2019年新建7座小型水库工程,解决12个乡镇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2019年开工建设金鱼、羊耳、孝子溪3座水库工程。
四是贫困户产业帮扶工程。2019-2020年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建成水电站17座,装机容量10.72万千瓦,受益人口125475人,其中贫困人口59665万人。 2019-2020年以小额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及适当的股权方式支持资金600万元,帮助贫困户1710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人口6320人。
五是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2019-2019年,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涉及250个贫困户。三年分别培训100、100、50个贫困户,确保250个贫困户的就业技能明显提高,通过转移就业家庭收入大幅增加。
六是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帮扶工程。为250名在校大专院校贫困学生提供寒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条件。其中:2019年帮扶150名、2019年帮扶100名。2019-2020年,每年捐助10万元,资助100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
七是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程。由南京水科院、黄河勘测设计公司、灌排中心等组建工作组,开展巫溪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作,加快巫溪县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综合技术能力和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其中,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善《“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山坪塘、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4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帮助巫溪县水务局完善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指导巫溪水利项目建设;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成3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和水利项目建设。
八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2019-2020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巡讲等多种方式,为巫溪培训水利技术人员250人次,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八大工程”管理、选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强宣传与考核等方面,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脱贫攻坚的各项保障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市141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9-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实行5年滚动管理。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7亿元水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水利资金,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并建成一批节水灌溉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条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水利经济、水利风景和水利旅游项目,倡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创新发展水利经济实体,为水利经济实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提高贫困地区抵御洪旱灾害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水安全度。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扩)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抗旱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2019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山塘整治,发挥山塘的蓄水抗旱效益。
(五)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贫困地区各类水库开展水环境整治。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扩大投入,对水利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用水。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把水利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全市水利扶贫主要涉及九类水利项目,每年约需水利扶贫资金2.7亿元,五年共需13.5亿元。各县(市、区)要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大中小型水库、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真正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