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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admin 2020-04-27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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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根据《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4号)、《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XX〕15号)、《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XX〕23号)、《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XX〕3号)、《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XX〕45号)、《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XX〕62号)、《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十一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益群组发〔XX〕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巩固扩大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准、狠、韧”的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持续用力抓好前段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前一阶段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的40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对从严控制会议,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整治公款送礼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等问题,要锲而不舍、持续用力,坚决防止问题“隐身”、“变种”和“反弹”、“回潮”,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区直各专项整治任务牵头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认真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初步整治到位的事项,要跟踪问效、常抓不懈;对正在整改的事项,要从严从实要求,加快工作进程,增强整治实效。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与配合部门紧密协作,对照各自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各项牵头任务的落实。

  三、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工业园党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单位党组(党委),区委各督导组要在落实教育实践活动40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从7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的时间突出抓好以下11项问题的专项整治。必须紧紧扭住“四风”突出问题不放,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三)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

  (六)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七)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八)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XX〕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九)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十)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XX〕14号)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涉及乡镇“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乡镇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乡镇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加强和改进乡镇干部作风,保证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精力,提高应急处险反应能力,增强乡镇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十一)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污挪用问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四、整体步骤

  1.部署整治阶段(XX年7月上旬)。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省委、市委、区委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安排与督促各牵头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每项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并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7月10日前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整治组。所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都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

  2.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9月上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子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区委督导组,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指出的典型现象、突出问题,主动对号入座、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定期调度、明查暗访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反面典型,确保按时按质实现整治目标。

  3.评估整治阶段(XX年9月下旬)。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评估不合格、不达标的,责成问题单位重新、限期进行整改。深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就继续深入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中长期整治任务的落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围绕持续推进整治、防止反复反弹,适时组织进行再评估和再次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如何的检验标准,组织开展民意调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特别是新部署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整治组在区委的统一领导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或是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导致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注重分类整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完成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确定好“自选动作”,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

  (三)认真自查自纠。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及要求,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并主动认领。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四)注重开门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和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的方案、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在赫山电视台、赫山公众信息网、赫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公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带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要通过开展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请群众来监督、评判专项整治成果,用倒逼加压的方式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五)抓好上下联动。建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联动整改机制,对于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针对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

  (六)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中执法不严、执纪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牵头履职不负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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