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20xx年,我继续担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相关单位、局属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一年来,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和中省、市县的重要文件精神,坚持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向实践学习与向群众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把意识形态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月专题部署1次意识形态工作,注重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带头处理涉军群体信访维稳遗留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信息登记,保持与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沟通,10余次有效化解涉军信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把党建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政治建设,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2次,大力宣讲党的政策方针;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年初安排足额的党建专项经费,挤出办公经费改造支部活动室和党员活动室,支部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牵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建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形成“党组书记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党务干部落实”的工作格局。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4次支部党员大会和12次党小组会议,筹划组织12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严肃认真参加1次民主生活会和2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2次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生活不断规范。接受上级党建督查3次,均获得充分肯定。
三、坚持把法律作为行政之基,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
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把依法办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带头学法,特别是认真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约束,做到违法乱纪的事不做,有悖人情道德的事不为,有损公务员形象的事不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民政法律法规、懂民政法律法规、守民政法律法规、用民政法律法规”,做到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梳理并制定安仁县民政局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清理规范民政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四办”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资金发放情况,指派专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及信息采集要素清单逐条对照、严格审核、及时录入,实现了民生保障资金公开不漏项、录入数据不出错,推动了民生保障工作更加优质高效运行,实现了“三个转变”,即:资金发放向准实精转变,工作作风向严实细转变,服务保障向好快优转变。
四、坚持把实干作为履职之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均实现提标。按政策、依程序开展分类复核和城乡低保专项行动,全年共核减城市低保对象清退城市低保对象720户、1577人,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99户236人;清退或核减农村低保对象195户、335人,认定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3325户6666人(其中农村低保一类对象1029户1035人,农村低保二类对象2296户5631人)。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共清退不再符合特困人员身份认定条件的对象 15人,核减死亡对象 39人;新增农村特困人员85 人,新认定城市特困人员19人;现有 1167名特困人员,其中全自理592人、半护理 479人、全护理96人。积极协调促成县财政整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0万元下拨到13个乡镇,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已救助4300余户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大病等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切实保障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精准脱贫工作成效显著。以绣花的功夫做好兜底脱贫动态管理,全县清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31户、362人,新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19户、44人,切实做好现有641户1661人兜底对象的社会保障,确保应退尽退、应进尽进、应兜尽兜。严格核对数据信息,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制度,预计全年通过医疗救助的户数约为9000户。开展“两项残补”清理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停止发放,全年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9万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万人次。用心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完成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和村升级农电改造,驻点贫困村水、电、路等公共设施大为改善;狠抓责任帮扶,全年开展16次扎实有效的扶贫走访,驻点贫困村成功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放高龄补贴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3.1万人次,免费为2000多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建设12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宣讲活动,发放农村留守儿童手册等资料1000余册。按程序实施慈善救助,救助困难群众400余人次,发放资金70余万元。严格执行流浪人员救助政策法规,全年共救助流浪人员201人(其中在本县福康医院医疗救治20人),接回安仁籍在外流浪人员11人,救助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岗位被评为满意岗位。做好全市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我县清理孤儿24人,截至目前孤儿有51 人、新进孤儿1人。
4.社会事务工作不断完善。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合格77家,完成率95%。成立中共安仁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原21家社会组织党支部撤并后下辖党组织2个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社会组织19家,共有直管党员6名。健全安仁县殡葬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殡葬改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在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时间为期一个月,各乡镇通过村村通广播、电子屏播放殡葬通告。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县民政局开发公墓条带24条,乡镇严禁在“三沿六区”进坟 ,落实村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全年火化尸体306具,其中五保、低保对象53具,惠民减免11.3万元。依规办理结婚登记2016对,离婚登记684对,补发结婚登记764对,补发离婚登记44对,撤销婚姻登记3对,接待查档、婚姻业务咨询12000人次,无一例差错,登记合格率达100%。
5.基政区划工作有序开展。下发《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乡镇行政建制村通过新建或改建完成村务公开栏6栏内容(即村干部栏、财务栏、项目栏、社会保障栏、政策宣传栏、其他栏)。制定《安仁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草案)等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制定工作目标,确定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及相关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收集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管理信息并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我县162个村(居)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认真完成地名普查数据国家包、湖南包的修改,并对地名普查档案进行整理。完善行政区划简册和界线界桩的校对,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检,配合攸县完成(安资衡)线联检,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把廉洁作为做人之道,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做到勤政、务实、为民、清廉,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拓创新,奋勇拼搏,团结带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开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