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个人品质、才能、工作方法对党员、群众的凝聚力起着重要作用。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主持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部门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要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三)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受预备党员。
(四)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五)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支部学习、党课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二)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文化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经常性与工、青、妇等组织联系,指导与协助他们搞好学习和宣传活动。
(五)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要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调查和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
(四)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人与人之间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