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总结书
今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开展“百日督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开展安全行政执法,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1-7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16起,同比下降13%;死亡138人,同比下降20%比省控指标进度少32人。现将“百日督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部署开展百日督查行动 今年来,我市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基层等重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的行动方案,结合我地实际,我市扎实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第一、制订了工作方案。按照国办发明点〔XX〕22号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XX〕107号)精神,结合邵阳实际,市人民政府制订了《邵阳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在4月底之前制定各县(市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方案,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紧急行动起来,针对当地实际,分别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百日督查工作方案”。市县(区)两级的消防、安监、国土、建设、建工、交通、交警、农机、煤炭、旅游、质监、海事、教育(学校)行政等部门都结合部门工作的特点,制订了督查方案,针对我市消防安全压力大的实际,市人民政府制订印发了《邵阳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这些方案全面、细致、操作性强。有的还注重发挥部门协调、联合执法的优势,如农机、旅游、建筑、安监等部门下发了联合督查方案;有的部门不仅制订了总体方案,还制订了重点督查的专项方案。如建工局制订了对重大建设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第二、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长郭光文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鞠晓阳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建立了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联系会议制度,以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鞠晓阳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肖高国和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邓江南为召集人,统一负责全市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市安委办,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有的县(区)又将百日督查工作责任进行细分,实行分线分组负责制。如邵阳县将此次督查按责任分成9块,分别由县委常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 第三,召开了动员会议。4月21日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就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当天晚上,新任市委书记童名谦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市常委会议,把安全生产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听取了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专题汇报,总体部署了百日督查行动和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4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及市直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位置,组织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参与督查工作各项活动。决定由市政府组织督查、安监、交通、公安、监查、总工会、煤炭、国土资源等部门牵头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并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求其他部门根据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切实加强团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导。 第四,明确了工作重点。针对我市实际,方案明确以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含各类公路、消防、隧道、桥梁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为督查重点对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投入、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安全隐患整改、经济政策落实和应急救援管理等十个方面。市政府组织的督查主要查县乡两级政府、查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和工作到位情况,督促推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调查处理与一票否决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查县乡政府安全生产xxx规划实施的进展和安全投入情况,逐步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等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切实增强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五,强化了工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督查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各级督查工作责任制,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县(市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重点。务必根据当地安全生产形势、行业特点、灾害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隐患严重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真正完善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切实解决问题。 四是创新方式。在督查方式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二是地方督查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三是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在确保督查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改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控到位。四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五是搞好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并发现好典型、新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六是总结提高,积极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保证有专人负责督查行动的信息工作,层层按时报送督查工作情况,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必须一事一报,迅速及时。近一个月的督查成效明显,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隐患,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县市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认识高,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当。邵阳县、武冈市结合关闭小煤窑工作,国土、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了打击非法开采金属矿山的力度;城步县、绥宁县开展了道路交通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道路黑点,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新邵县、市海事局加大水上交通隐患排查力度;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重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遏制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市建工局对建筑工人安全和健康;隆回县、邵东县、武冈市、新宁县、新邵县等烟花爆竹产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大打非和禁止使用氯酸钾的工作力度。专业监管部门不定期地分头深入企业督查与暗访,一律从严处罚,从重打击,严防非法生产经营死灰复燃。各类企业普遍成立了督查工作班子,制订了方案和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强化了现场管理,有效遏制了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深化百日督查行动 为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阶段行成果,我市在国家和省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7月7日市人民政府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的通知》(市政办明电〔XX〕71号),对下阶段百日督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