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文】“血气之怒不可有,义理之怒不可无。”我们所提倡的“制怒”,克制的应是“血气之怒”,也就是感情冲动的怒气,而不是事关大是大非的“义理之怒”。对恶意攻击、蓄意抹黑、错误言行、不良现象等,我们必须心怀正义、敢于斗争,“义理之怒”当发则发。如果说克制“血气之怒”反映的是修养,发出“义理之怒”则体现出责任与担当,做人做事当有维护正义的原则立场。(解放军报《怒与恕》)
【典故】出自南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夫假节义乃血气也,真节义即义理也。血气之怒不可有,义理之怒不可无。义理之节气,不可亢之而使骄,亦不可抑之而使馁。以义理而误认为血气,则浩然之气,且无事养矣。
【释义】意思是,感情冲动的怒气不可有,道理之争的怒气不可没有。用于教育人区分感性和理性。
【赏析】人总有愤怒的时候。而对愤怒的表达最能反映一个人的涵养,因而也能昭示一个人的成就。涵养高深者,就像古人所言,不惊不怒,外界所加的一切只放在心里,由自己慢慢去消化;涵养肤浅者,或者像皮球,一碰就跳,或者像气球,一戳就炸。正如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申涵光所言:“怒时光景难看,一发遂不可制,既过思之,殊亦不必;故制怒者当涵养于未怒之先。”作为领导干部,要做到保持平和心态,首先要重视加强人格修养,涵养政治人格,锤炼个人品格,不断促进人格完善,用人格力量驱动和调节自己的心理世界。其次,认识和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苦与乐的关系。对这一组关系理不清、理不顺,很容易迷茫和迷路,造成心态上的起伏不定。再次,善于调整自身状态。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能有“娇”“骄”二气,要定下心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在负重前行时,学会调控压力、调节情绪、优化认知,做好自我激励,及时化解不必要的心理波动。
【用法】主要适用于作风建设类、党课报告类讲话,侧重强调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掌握斗争艺术,保持平和心态,涵养共产党人的境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