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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admin 2021-02-08 12:37:3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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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和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严肃认真查摆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原则,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行为准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刻把握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的主张和省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实践。     2.切实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方面重要问题的理论研究和专题研讨,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不断总结和完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制度办法,更好地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防病健身的思想武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履职实效     4.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安徽改革发展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对事关全局的工作积极融入、主动推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立法决策主导,更多地牵头起草群众关注度高的重要法规,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坚持务实管用原则,突出法规地方特色,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对所有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督促政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制定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推动政府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的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创新有效监督手段,适时开展工作评议,制定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方面法规,建立跟踪监督、问责纠错机制。及时总结基层人大创新创造,就履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更好地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拓展对拟任命人员知情渠道,切实保障组成人员对人事任免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提高任免工作水平。     5.加强与省政府和“两院”的工作联系。推动全面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的联系制度,健全联系机制,更加深入务实地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沟通,督促问题的解决落实。充分考虑“两院”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等,与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分别举行一次会议,增强沟通协调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规范化。     6.切实转变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和时限,提高会议质量。改进会议活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简朴简约、务实高效开好会议。从严控制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和发送范围,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书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基层人大代表。     三、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强化群众观点,维护人民权益     7.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人大工作的基准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不断拓展在人大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新思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优势,认真执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多地通过现代传媒及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问计问需于民,扩大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范围,探索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路径。     8.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以及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作用。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确保每位基层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列席1次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建立省人大代表与政府、“两院”互动平台,支持代表问政督政。改进省人代会选举的组织工作,完善有关操作程序和方法,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9.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等活动。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察实情、听诤言、谋良策,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使议事决策充分体现民意、更加切合实际。加强活动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任务、时间和地点,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减轻基层负担。     10.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认真贯彻中央对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完善接访和转交办工作规则、机制和流程,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抓住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改进督办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的作用,推动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1.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探索建立对省人大常委会拟任干部的任前审查制度,规范对拟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审查。制定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工作述职制度,并与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     12.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把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长远出发,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战略谋划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更好地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大年轻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机制。加强人大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从今年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分批对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并列入省委党校主体班,提高全省人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   四、坚决反对享乐主义,保持革命激情,锐意开拓奋进   13.坚持艰苦奋斗。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努力学习人民群众艰苦创业精神,把群众的需求和意愿作为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的动力和取向,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在对加快皖北地区发展持续3年实施监督的基础上,继续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难题。积极协助全国人大机关做好帮扶大别山区金寨县工作,抓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萧县等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继续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促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14.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担当,以更高境界为民履职尽责,防止和克服革命意志衰退、服务群众不实等问题,更好地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主动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科学把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善于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15.努力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适应实践发展新要求,着重围绕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深挖创新潜力,在破解工作难题上探索新途径,在健全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内容、机制、载体和方法,努力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坚持抓重点、谋创新、重实干、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的现象,做到重程序不拘泥、有形式重实效、讲惯例不教条,奋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弘扬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创业     16.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切实践行常委会党组公开承诺,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及时完善接待、用车、公务考察等方面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接待费用和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坚决反对特权现象和行为,不搞特殊化。     17.严格自律作好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加严格地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决抵制奢靡之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集中治理行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考核评价监督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努力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组织信赖和群众拥护。     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作风改进成果     18.全面梳理现行法规和制度。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职权行使的法规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规范履职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     19.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制度和机制。结合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制度,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方面法规和制度。注重法规和制度建设的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法规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整改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书,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牵头负责,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研究制定整改和建章立制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任务。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取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及各方面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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