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理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反映了政府的管理水平、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近年来,尤其是我市通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环境卫生是一项涉及面广、动态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脏乱差”现象还存在。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型传染病的入侵,以及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等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环境卫生工作带来新的严峻挑战。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进一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XX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6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市爱卫办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洁行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城乡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卫生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五)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六)考核评估。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行动进展和绩效情况,年底对本年度各单位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总结和量化打分表进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