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一)
一、加强领导、精心布置
为确保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于20XX年4月初成立了潞西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闵勇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兼经审委主任李才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财务及经审办全体同志组成。根据我市工会财务实际情况下发了《潞西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潞工字〔2XX〕12号),文件对此次工会财务大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和详细说明,强调各基层工会要把这次财务大检查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好“一把手”工程,由主席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到人。
考虑到此次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部分乡镇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不便等不利因素,市总工会专门就大检查的相关知识及要求特别是《工会财务情况自查表》的表间关系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都能解答基层工会在大检查中提出的凝难问题,及时催收、核对、汇总,并对5家基层工会进行抽查。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按程序、有步骤地完成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潞西市总工会共有基层工会225个,本次大检查下发自查表225份,其中行政单位67份,事业单位61份,企业97份,收回自查表167份,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7份,事业单位59份,企业41份。经过认真核实、汇总,全市基层工会2006—2007两年基本情况分别是:2006年全市年末职工人数11173人,年人均工资15699元,全年工资总额17540.49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350.80万元,实际计拨78.18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30.42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缴45.24万元,上缴率34%;全年财政供养人数6938人,年人均工资18424元,年工资总额12782.57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255.65万元,实际划拨40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帮扶经费等);税务代征2%工会经费4.02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6.10万元;2007年全市年末在职人数11710人,年平均工资17996元,年工资总额21073.32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421.47万元,实际计拨2%工会经费93.85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58.84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解47.32万元,上缴率29%,年末财政供养人数7025人,年人均工资22061元,年工资总额15497.85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309.96万元,实际划拨45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帮扶款等)。地税代收2%工会经费44.25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8.48万元。
依法督促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开设了经费集中户存款帐户,建立经费收缴台账,认真逐月逐笔登记企业上解的每一笔工会经费,并按实收比例上解州总工会经费。
20XX年收到省总工会补助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款7万元,目前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正在实施,工程款仍留存银行,未做它用。中央财政帮扶款共到位7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医疗、生活帮扶救助及“寒窗助学”6.18万元,余0.82万元。
三、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会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内部控制,把工会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公司工会财务自查报告范文(二)
一、贯彻实施《工会法》和《实施办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学习组织工作
近几年来,我院工会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契机,通过广播、板报、专栏、校园网、会议培训等多种媒介和形式,积极向广大会员群众和教职工宣传《工会法》和《实施办法》,在学院掀起了学习《工会法》、贯彻《工会法》、落实《工会法》的普法高潮。2012年11月,院工会组织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xx大精神、《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习培训班,分管工会工作的学院领导王德位同志和学院中层干部、院工会委员、分工会干部、教代会组长等共61人参加了学习培训班。培训会上,分管院领导王德位、院工会主席郑良忠、院工会副主席刘洁等同志分别传达了全总xx大精神,组织学习了《工会法》,宣讲了《工会法》知识答题的相关内容。培训班发放各种学习资料180余份,并当场组织开展了《工会法》知识问卷答题。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学院党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工会干部的工作信心,提高了工作效率,让职工深刻认识和理解《工会法》的重大意义和法律条文,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护法、守法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良好的工会工作新格局
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工会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坚持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选配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工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指定政策业务水平较高的院级领导分管工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坚持把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实施办法》的重点放在全力支持工会依法组织开展工作上。
(三)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建设
目前我院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2012年4月召开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院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员9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6人。院工会下设有组织与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女教职工、生活福利、文艺体育等五个专业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4名。
我院现有17个部门分工会,每个分工会设主席1名,委员1~2名。
现在正在办理工会法人
资格变动登记手续。
(四)强化维权机制的建设,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几年来,学院工会始终坚持以依法维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大局为己任,高度关注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院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相继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审议通过了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新校区建设方案、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等一系事关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参与了教职工《聘用协议》、外聘员工管理办法等制定等工作。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调解,认真调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维护学院和教职工双方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校园和谐与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职工民主管理情况
1、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院工会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例会报告学院行政工作及财务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20XX年3月18日,我院召开了第二届二次教代会,党委书记、院长吕光军代表学院行政作了《20XX—20XX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副院级调研员、计财处长魏春霖受吕光军同志的委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学院XX年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XX年财务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副院长王德位同志作了《成都航院第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审查情况报告》。
2、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进程
我院自XX年起建立了校务公开制度。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院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宣、办、纪检监察及教学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由院工会、教学、后勤、机关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院工会主持)。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委发[XX]11号)、《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
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先后建立健全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和测评领导干部、基建项目招投标以及涉及学院建设发展等重要情况及时向教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以及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并征求意见等重要制度。成立了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设立了校务公开栏和校务公开建议箱,建立了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按照“一性、两化、三延伸”的要求,全院二十多个系、处级单位普遍建立了内部事务公开制度。2012年全院公开各类事项(包括二级单位内部事项)总计87件。
3、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每年年底院工会和组织人事部都要分层次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工会干部等职工参加的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测评会对学院和中层干部一年的工作进行考核测评。所有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在会上进行述职,向教职工代表、工会干部报告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廉洁从政的情况,接受教职工代表的民主测评。
(六)工会经费及财产管理情况
我院自组建工会组织以来,工会经费一直是独立开户、独立管理,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院纪检监察室的审查和监督。2012年工会总支出 元,总收入 元,会费收入 元,行政拨款 元,行政补贴 元,上解 元。
(七)关心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坚持实施送温暖工程
学院各级工会组织自觉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坚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凡遇教职工生病住院、婚丧嫁娶、女职工生育,学院和各级工会都要组织探视慰问。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给困难、生病职工、孤寡老人送去慰问金。学院还为教职工办理了医疗互助保险,为女职工购买了安康保险。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我院于2012年3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成都航院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成航委发 [2012]9号文件),把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学院对职工的凝聚力
长期以来,学院各级工会坚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和竞赛评比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激励和引领教职工为学院建设奉献力量。近年来,先后组织举办了教职工登山
比赛、职工篮球赛、迎新趣味运动会、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教学技能竞赛、“优质服务月”、评选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一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工会法》在我院的贯彻和落实。近几年我院的建设发展取得显著成绩,XX年我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长培训基地、四川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一直处于同行前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工会法》的认识还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少数教职工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工会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对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保障教职工权益、维护校园稳定方面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教职工对学院重大问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决定权等民主权利落实得还不够到位。
二是工会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外聘人员的入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三是随着新形势发展,工会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好宣传媒体的作用,重点做好党政领导与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他们对贯彻实施《工会法》的重要性、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强化领导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维权和发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
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做到重点工作和培训内容紧密结合。特别注重对工会干部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开展工会工作,切实保护自身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