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群众及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XX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区的稳定大局,用心做好来信来访和非正常人员上访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信访工作目标任务,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用心地贡献。现将我局20**年度群众及信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信访信息畅通无阻,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一是将群众和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已召开专题研究会18次。同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述职、目标管理和公务员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信访干部。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各主要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在国庆、西博会等特殊时期,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保障了敏感时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领导接访时间、姓名职务等信息,确保了信访工作渠道畅通,构成了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办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重点难点,着力做好信访处置工作
今年,我局接待的来信来访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现役军人、老复员军人、精减老职工等,主要反映生活、生产、医疗、子女教育、住房困难等问题。对此,局党组十分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科室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政策限期进行了逐一调查处理,确保矛盾不上交。二是对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均建立了台帐,矛盾
纠纷排查化解率到达了95%。三是扎实做好上级批办的信访案件,做到了相关材料的规范齐全。100%实行了领导包案,到期查办率到达了100%,息诉息访率到达了90%。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复核复查案件办理,息诉息访率到达了80%。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处群众来信69件,办结率达100%;接待来访群众1200余人次,查办率100%。2009年,未出现越级、聚集上访的现象。
三、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政治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我局针对民政部门的特点,补充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学习培训制度。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的要求,加强信访人员《信访条例》和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针对信访工作的特殊性,组织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全局人员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职责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地提高。
二是首问职责制。设置了首问职责岗,建立了首问职责岗办理事项登记簿,做到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办理事项有登记,并跟踪查办。同时,要求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的来访、来信,只要来(信)访群众问及到科室工作人员,大家都能耐心解答,来(信)访群众问及的问题不涉及到本科室,该工作人员也要把来(信)访群众带(转)到相关业务科室。
三是职责追究制。规定了回答来(信)访群众的问题,做到以政策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本进行查办、督办,要对自己说出的话、做的事负相关法律职责。
四是领导干部包案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所涉及到问题和信案,领导干部都务必包干一查到底,必查清楚,并有结果。
五是信访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局信访接待室和各业务科室均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转办时也做到有手续、有记载,避免了延误解决群众的问题。建立健全了信访档案管理制度,对办理完毕的信访案件的纸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做到了装订整齐、条目清楚。
六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定期分析研究信访状况,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回复信访案件,做到信访工作有局领导分管,各科室有人兼管,具体案件有专人办理。
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落实网上信访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为确保网上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配备了专职网上信访工作人员一名,配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与网上信访工作相适应。健全完善了适应网上信访特点的工作机制和方便群众网上信访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在第一时间内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认真及时办理“书记区长信箱”和“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工作平台转交办案件,结案率到达了100%。今年,我局共办理网上信访48件,办结率100%;
20xx年度,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始终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热情周到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己任,做到了信访案件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办、所、站)、本科室信访接处办结率到达了100%,群众满意度100%,圆满完成了信访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