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全镇“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村各站所进一步扛起政治责任,查漏补缺狠抓整改,扎实推动务求实效,我镇积极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部署“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制定下发镇《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班子其他成员逐条逐项梳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查找存在问题,并认真加以整改;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全镇镇村领导干部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党(总)支部及镇村领导干部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入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责任,逐一整改纠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分管领导和“四办四中心”负责人督促、指导解决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镇纪委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内容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设立信访举报专用电话和信访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的具体问题线索。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镇党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下发《镇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二)确定重点村,开展综合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高岭新村和岳家滩村确定为开展重点整治的行政村,并制定下发《镇重点村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镇纪委开展大接访活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举报平台,形成扶贫攻坚工作全方位监督网络,引导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组织负责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力,只喊口号、不见行动,打折扣、搞变通,不愿亲力亲为,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一些镇村干部庸懒散慢、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应付,怕惹麻烦,不敢直面群众,解决群众诉求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交办工作拖延推诿。
3.一些村党组织未能很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和部署,未能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的政策精神,造成村党组织执政能力偏弱,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战斗堡垒作用未得到很好发挥。
4.在扶贫工作方面存在基础数据采录、情况核查不认真,工作不扎实,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项目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脱贫措施不落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扶贫考核不客观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对照10个方面的问题和所附具体问题清单,认真开展检查。全镇镇村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既带头自觉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又以上率下,抓好所管理党员干部的整改工作,敢于担当,亲自推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村党支部要抓好相关任务落实村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统一思想,要认清形势、科学研判,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认清面临形势,严明纪律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政治生态。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将定期听取镇纪委督促检查情况报告,从解决查找出的具体问题延展开去,举一反三,带动类似问题全面解决。镇纪委要把“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内容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公开督查意见和整改结果。要切实有效开展重点检查。把检查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镇纪委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深入相关单位、村,采取调研督查、随机检查,拉网式明查和点穴式暗访等方式,跟着项目去,盯着资金查,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两查两保”、“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
(三)强化纪律审查。
一要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力度。镇纪委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深入村组一线,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地查访核验,仔细查找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收集到和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梳理,逐件分析评估,建立专门台账,销号管理。
二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对于市、县纪委交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限期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实行动态管理,逐条对账销号,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把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
四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每月定期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专题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树导向、严规矩、压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五要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充分利用集中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示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六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保护好党员干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受到诬告、陷害、打击的党员干部,及时调查,澄清事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要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处置力度。镇纪委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深入村组一线,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实地查访核验,仔细查找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收集到和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梳理,逐件分析评估,建立专门台账,销号管理。
二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对于市、县纪委交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限期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处理,实行动态管理,逐条对账销号,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把问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
四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每月定期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专题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树导向、严规矩、压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五要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充分利用集中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示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查找和堵塞监管上的漏洞,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
六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保护好党员干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受到诬告、陷害、打击的党员干部,及时调查,澄清事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