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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自查评估的报告

admin 2018-08-24 12:01: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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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自查评估的报告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县编委《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x委编〔20XX〕4号)精神,我局对“三定”工作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和整体自查评估,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古府办〔20XX〕36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我局及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梳理规范和组织实施。 
 
  一是对职责进行了调整。我局结合市局机关科室设置和本局承担的职能情况,将《通知》中明确的16条主要职责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细化,并调整到各内设股室的职责之中。 
 
  二是对内设股室进行了调整。按照《通知》要求,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我局没有擅自增设内设机构的现象。做到了内设机构和实际职责、名称、规格、数量与《通知》规定四符合。 
 
  三是人员编制情况。根据《通知》规定,我局严格落实人员编制,没有超编使用人员情况,有力的维护了“三定”方案中人员编制的严肃性。 
 
  二、履行“三定”规定职责情况 
 
  我局在“三定”方案的具体实施中,一是特别设置了就业促进股,强化了就业指导、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工作。二是增设了行政审批股,增强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普法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审批等工作。三是调整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将原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整合,加强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三、职能整合调整及时到位 
 
  今年2月底前,我局已全部完成了“三定”方案所规定的管理职责、牵头组织了3批次的人事考试。目前各项整合职能的职责关系全部理顺到位,没有出现职责不清甚至扯皮的不良现象。 
 
  四、落实职能职责措施有力 
 
  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职责有效落实到位,我们除了不折不扣地落实“三定”方案中所规定的各内设科室职责外,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一讲二评三公示”的开展,实施了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设岗定责,把机构改革后整合的各项职责细化分解到了各岗位,把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了每个人头,强化、落实了工作责任。 
 
  五、内设机构配合协调完善 
 
  由于“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机关各股室之间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分工顺畅,因此,各股室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确保了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避免了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发生。 
 
  六、工作建议 
 
  我局作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主管部门,所管辖的范围之大、承担的职责之多、管理的内容之广,是众所周知的。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人才引进、社会保障工作量越来越大。“三定”方案中,规定我局行政编制23名。这与我县加大人才外增内引和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是极不相称的,目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因人员安排而捉襟见肘。为此,我们建议适当增加我局的人员编制,以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偏少的突出矛盾。

标签:人力资源     关于   开展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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