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对全局20xx年1-9月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各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各党支部书记负全责,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支部宣传委员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
二、充分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局各党支部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一)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我局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通过自查我局现有基层党支部5个,正式党员71名,全年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各党支部全年应交党费8647元。其中1-9月应交党费6485元,1-6月实收党费3034元,1-9月应补交党费3451元。第四季度各党支部将按规定标准严格收缴。
(二)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各党支部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上缴严格按要求进行,各党支部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的组织委员及时将党费上缴县委组织部的党费专户,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党费收、管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局各党支部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二是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缴情况有时没有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今后,我局党总支将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