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二)妥善处置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状况,按照中办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状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清理范围、资料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县、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清理资料。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各类业务用房、培训中心和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上述楼堂馆所占用、储备的相应土地;用于出租(借)及经营的房屋的收益状况。
(三)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具体见清理统计软件操作说明)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2月10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状况,使用统一的清理统计软件(下载地址为:xxx廉政网下载中心,软件安装密码为:zichabaogao.com,请自行下载安装xx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和xx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统计软件补丁),20xx年11月25日前,将清理统计软件传出文件(.jio格式)和清理统计软件中的所有报表(纸质版)、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所有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二)核查确认阶段(20xx年12月10日-20xx年4月20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对违规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构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6月20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县办公用房清理办处理意见,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妥善处理,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状况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20日)。县办公用房清理办统一汇总整理全县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状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办公用房清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效能风暴行动、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资料,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重要好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龙杰负总责,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登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文辉具体负责,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从严控制审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县办公用房清理办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督查考核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清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资料、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个性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做到资料齐全、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职责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职责,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透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