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津贴补贴自查情况的报告
xxx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x纪发【20xx】14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纪律自查的工作,现就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20xx年共有在职公务员20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4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4人,科员2人。另有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所有人员的津贴补贴均按全市统一标准人事局批复后执行。
二、津贴补贴项目范围:
1.归并设立的津贴补贴有2项,即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2.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有2项,即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3.改革性补贴有4项,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取暖补贴、职工住房补贴;
4.按规定保留的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只包括政府目标考核效能奖,本表数据包括20xx年目标考核奖(1100元/年人均)和20xx年效能奖(3000元/年人均)。
三、津贴补贴自查情况:
1.我单位所有人员津贴补贴均严格按照x财发【20xx】148号文件以及x财发【20xx】278号文件确定的各种补贴项目标准执行,无自行设立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2.我单位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所以不存在利用“小金库”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及奖金。
3.我单位津贴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均由市财政局进行统一预算拨付到单位零余额账户,并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发放给职工,没有违规或超标准发放情况。
4.津贴补贴具体核算由是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监督做账。